我讀 «Q&A» (貧民百萬富翁)

因為這本書的跨背橫幅上面說這是電影 “貧民百萬富翁" 的原著, 所以今天買來一看. 稍微留意新聞媒體的人, 可能都知道這部電影已經得到金球獎、又有可能得到奧斯卡最佳影片獎. 而且雖然它被歸類為勵志電影, 卻引起印度貧民的抗議. 知名度可說是不低了.

很快地用大半天看完這本書之後, 覺得印度好恐怖. 呵呵呵! 畢竟這本書的作者維卡斯史瓦盧普可是高級知識份子, 他把印度的貧民區描寫成國家戰亂、種族衝突、宗教對立、同性戀充斥、亂倫、酗酒、吸毒、暴力、偷竊、強盜、暗殺、狂犬病與愛滋病橫行的地方, 不知道有沒有太超過? 但既然印度貧民著墨於抗議電影名稱 Slumdog Millionaire 把貧民比做狗, 卻沒有抗議內容誇大不實, 那印度貧民的生活也實在太難過了吧!

這個故事描述貧民區出身的主角, 因為參加電視益智問答遊戲, 而獲得十億盧比的獎金 (大約 8.3 億的新台幣). 結果節目製作單位付不出錢, 想要找出主角作弊的證據、甚至把他送進警局, 希望屈打成招 (警察可以分到一成獎金做為報酬). 從這個沒有王法的開頭, 就預告了後面每答對一道題, 都是一個悲慘的故事.

每個題目都有一定的難度, 不過主角恰好都參與了題目裡的故事, 所以他幾乎都能夠憑自己的力量答出來, 一共也只用到兩次求救. 他們求救的方式, 和台灣那個由謝震武律師主持的抄襲節目一模一樣: Call out、刪去法. 至於主角為何會知道答案呢? 那就是一個一個的短篇小故事, 幾乎可以分開來當作很多個小小說. (如果是台版的百萬大挑戰, 我在電視前也曾全部答對過喔. 好像是最後一題或倒數第二題說, 孔子的哪個弟子聽得懂鳥語? 答案就是很少和我們說話的老爸, 可能是唯一一次和我說的故事, “公冶長、公冶長,後山有隻大肥羊,你吃肉來我吃腸!", 特別記錄一下.)

由於益智問答的題目都是由淺入深, 作者再怎麼巧妙安排, 也不能把主角得知答案的順序, 和他的經歷直接一一對應. 所以書中的小故事, 幾乎都是時空交錯的. 明明以為主角羅摩·穆罕默德·湯姆士或拉裘·沙爾馬會喜歡隔壁鄰居斯密塔、或是火車上邂逅的娜希. 主角卻說他的摯愛是妮塔??? 其實一直要到故事接近尾聲, 妮塔才會出現. 再加上印度人的姓名看起來很陌生, 只好強迫自己先分開攻略, 最後再融會貫通了. By the way, 這樣的情節, 其實對電影導演是一個很有趣的挑戰.

一個印度的青少年, 為了想要活下去、或者伸張正義, 竟然要殺一兩個人、偷幾次錢、說 N 次謊, 這樣的人生真是太糟糕了. 或者正如書中的管理員角色說的: “我們印度人已經具備這種超脫一切的能力, 去看待我們周遭的痛苦和不幸, 而不受其影響. 所以, 做一個合乎體統的孟買人, 就是閉起你的眼睛、耳朵、嘴巴, 你就會過得和我一樣快樂."

另一方面的啟示, 可以說是作者的自圓其說, 他說益智問答比賽考得是記憶力. 即使如主角那樣置身不同的場合, 如果沒有牢牢記住每個名詞、數字, 他也沒辦法答對任何問題. 然而我有個地方看不懂, p. 237, 女演員妮莉瑪對小偷說: “你說說看我在一九八二年得到影藝獎的是哪一部電影?" 但後面正確答案都是寫 1985 年, 妮莉瑪得到國家影藝獎. 難道說, 作者暗喻妮莉瑪已經老化, 不記得自己得獎的年份了嗎?

總而言之, 這本書很好看. 如果任何人以為它像電視新聞說的一樣是 “勵志小說" 的話, 那我覺得不盡正確. 儘管故事以喜劇收場, 心裡想到的是 “沉重"….沒錢不行! 不行哪!

A 列車教我的事

“A 列車" 這個遊戲已經是很古老的一個系列作品, 以前曾經玩過某一代. 前陣子去順發的時候, 看到有 “A 列車 8″ 中文版, 就買了一個回來複習.

大概是我以前玩的版本太舊, 這個新的版本我一開始沒辦法上手. 後來稍微搞懂怎麼操作了, 一切就進入正循環. 在幾次 game over 之後, 我得到了以下的心得:

1. 可以買賣股票, 但是要買在 70~80 塊之間, 賣在 120~150 塊之間. 聽到課長說股市暴跌可以買, 聽到股市上漲就可以賣了.

2. 不要和銀行借錢做長期投資. 要做到賺錢很容易, 投資旅館、住宅的獲利率都有 15~20%. 投資娛樂事業甚至能獲利 30%. 但是借錢來賺錢的話, 即使利率只有 5~6%, 只要還款期一到, 帳上沒有現金可以還, 直接就 game over 了. 既然不能發行公司債來籌錢, 那種要 3~5 年才能回本的事業, 不能去借 2 年就要還錢的資金.

我想個人也是一樣, 我們平常人本來就不能像公司一樣要印股票就印股票, 要發 GDR、ADR、公司債、可轉債就做了. 因此千萬不要負債! 如果有機會借到便宜的資本, 一定要在還款期之內, 就把本金賺回來. 如果沒有那種把握, 千萬不要去借錢! 特別是借錢去買消耗性產品, 那樣更是對自己的理財不利!

3. 我試過一次. 完全不要理地圖上已經有的東西, 自己另外開發一塊空地. 雖然這個地方和我的想法一樣是欣欣向榮地發展, 但是人群不在這裡, 要花很長的時間才能充分開發. 在這個過程中, 生產出來的建材推了滿地都沒有人要買去用. 

所以我的結論是: 不接近人潮, 就沒有錢潮.

4. 原本亂糟糟的市區, 雖然看著很討厭, 不太想要去修改它. 不過要做大事的人, 不能只喜歡照自己的劇本演出. 如果能耐心地在舊市區開發, 才是正確的經營之道.

我們不是每次都有機會把一個事業從 0 開始經營, 不喜歡的建設、不喜歡的制度、甚至不喜歡的人可能都已經存在那裡了. 專業人士要像職業球員一樣, 進到那一隊, 就打哪一隊的球.

歐洲的下一代數位電視廣播音訊標準 (Next DVB – Audio Standard)

由於歐洲國家的地面廣播向來各行其是, 因此在規格上比較混亂. 到了數位廣播的時代, 大家的看法也沒有太收斂. 因此幾個不同聯盟都出來制定規範.

根據 EBU (歐洲廣播聯盟) 的文件, 他們把 broadcast chain 分得很細, 包括 production, contribution, distribution 和 emission 等階段. 每個階段又分成 radio, television 和 internet 等不同的應用.

Production: 節目製作.

Contibution: 從 OB van (outside broadcast van, 戶外轉播車) 傳到 broadcast house.

Distribution: 從 broadcast house 到 playout.

Emission: 從 transmitter 到 receiver. 指無線廣播.

經過 phase 1 的篩選, phase 2 只剩下這幾個標準被留下來:

Dolby Digital

Dolby Digital Plus

MPEG Surround Layer 2

AAC/HE-AAC

DTS/DTS-HD

由於 EBU 所制定的規範管不到 home theater, 所以在規範中增加了 transcoding 的條件. 亦即非典型的 AAC, DD+ 之類的 decoder, 不能直接用 raw data 輸出, 要先轉成 DTS 的 1.5 Mbit/s 或 Dolby Digital 的 448 kbit/s. 這樣可以使得舊式的 AV receiver 延續生命, 而不會被民眾痛罵到昏頭.

在評比項目當中, 除了聽覺品質的之外, 實際的壓縮 bit rate 也很重要. 比方說系統給 256 kbps, encoder 老是會多壓出 0.1 kbps, 這樣的系統也會掛掉. 相對地, 無法達到所要求的 bit rate 也不行 (the quality performance cannot be achieved if the bitrates used are not sufficient. ).

最後的評比結果, HE-AAC 可說是大獲全勝. 在 128 kbps 的 extra low bit rate, 還是能夠得到 good~excellent 的評價. HE-AAC 壓在 160 Kbps 的品質, 和其他 decoder 在 320 kbps 表現得一樣好 (除了在一個名叫 “applause" 的 file, HE-AAC 怎麼壓都是 fair 之外, 其他都是  excellent).

相對的, MPEG Surround 雖然用到了一些先進技術, 但是被評價為不合  TV broadcast 的水準, 只能用在 DAB 之類的場合.

根據 Dolby 所提供的資料, 他們自稱 Dolby Digital 和 Dolby Pluse 是在這個測試中表現最好的 decoeder. 其實呢? DTS 的分數在 phase 1 是最高的. 不過這是一場不公平的比較, DTS 用的 bit rate 是 Dolby 的 3、4 倍之多, 因此 phase 2 根本就沒有人和 DTS 一起比較, 算是無視它的存在!

EICTA (Eroupe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Industry Association), HD Forum (法國), Nordig (瑞典、挪威、冰島、丹麥、芬蘭), Spanish HD Forum (西班牙), Italian HD Forum (義大利) 這些國家都選了 Dolby Digital PLus HE-AAC + tanscoding 作為他們下一代的 audio 廣播標準.

在某些場合, HE-AAC 的名字可能會被 Dolby Pulse 所取代. 因為打不過 HE-AAC 的 Dolby, 已經把它收錄旗下, 換個名字. 加一點料 (metadata) 後, 重新包裝成自家的產品. 這招著實利害!

我看 «空姐真命苦»

今天一大早, 心裡想非要去跟老闆報告 CPU performance 問題不可, 到了 6 點就睡不著了. 坐在床上, 乾脆轉電視來看. 這個時候, 電視上演的是重播的 “空姐真命苦".

先前這部片子的廣告宣傳就不太吸引我, 主題又是前女友的職業, 實在令人興趣缺缺. 然而今早所看到的片段, 倒是相當有啟發性. 話說觀月亞里沙飾演的山田莎依因為男友被空姐橫刀奪愛, 因此也立志當空姐. 她的願望就是找到一個比前男友好 100 倍的男人, 然後結婚離職.

結果在這一集中她巧遇前男友. 前男友已經結婚了, 看到山田變漂亮, 又想要重拾舊好. 自我評價低落的山田原本也想回到前男友身邊, 但意外發現對方已婚, 才知道自己又被騙了一次. 然後就在我轉台去看財經台節目的時候, 發生了一些事件, 使得山田發現自己的價值. 😉

最後, 山田向前男友表白. 她說原本她以為她的人生一團亂, 從店員變成約聘的空姐, 年紀變大又沒有男朋友, 全都是前男友所害的. 但是她已經發現, 若不是有這些事件, 她就不會變成現在的她, 因此她要感謝前男友. 還有, 她以前都依賴他人, 希望找到一個靠山, 也才會有結婚離職的想法. 然而, 她已經知道要靠自己才行, 在職場上也不能一直用半調子的心態做事 (指以漂亮的離職作為工作的目標).

我心裡的迴響是: 所謂靠山山倒、靠海海乾. 很多職場上的朋友, 不是都想靠別人嗎? 想要靠一個好公司、靠一個好老闆, 卻很少想到靠自己. 以為換個環境, 一切就會變好, 那麼其實還是在倚靠別人吧! 當然我們並不是那麼強的人, 可以完全不用靠其他人. 但是至少可以爭取主動, 試著發揮一些影響力. 而不是像千古以來的文人, 一輩子都在等明君. 相形之下, 東方朔之流, 雖然身分地位不是太高, 反倒是可以在昏君明主底下都發揮貢獻, 這樣也相當了不起.

雖然只是有點搞笑的連續劇, 我還是領受了編劇在這一集中的說教, 真的滿不錯的.

我讀 «暮光之城» (Twilight)

這本小說是史蒂芬妮梅爾 (Stephenie Meyer) 的處女作, 主題是描述一個大城市裡的平凡高中生貝拉史旺, 搬遷到美國西北方的小鎮福克斯 (Forks) , 突然變成人人想追的大美女. 福克斯在哪裡呢? 幾乎是美國的最西北方, 再過去一點就是加拿大了.

由於從亞利桑那鳳凰城來的醜小鴨忽然變成了天鵝, 原本低調不和人類交往的" 吸血鬼愛德華庫倫都被她牽動靈魂深處, 又想吸她的血、又愛上了她. 當然, 女主角也愛上了超帥的吸血鬼. 所以兩人在愛情與 () 獵食中掙扎. 這就是本書前 2/3 的內容. 對男性讀者來說, 真是相當地無聊. 無聊的程度就好像女生讀到宅男轉學生被千金大小姐看上" 這種情節一樣乏味.

基本上, 作者的文字並不怎麼高明, 也不太會營造氣氛. 光是形容男主角愛德華像神一樣俊美、超帥、像時裝模特兒這幾個詞就反覆用了數十遍. 愛德華來自庫倫家族, 這一家" 沒有血緣關係, 只是群聚的好吸血鬼. 吸血鬼一家都是俊男美女, 這點當然也算合理啦! 畢竟你我是吸血鬼的話, 可能沒辦法接受貼著流浪漢的脖子吸血那麼噁心. 所以吸血鬼一族也就都是以美貌相承, 自堯舜禹湯文武周公一直到蔣公都不絕.

簡單地說, 這本書的前一大半都是男女主角之間的掙扎.女主角幾乎義無反顧地愛上美男子的愛德華. 愛德華也愛上了走路會跌倒的平凡女生貝拉, 但是一面要克制自己不能吸她的血、不能亂殺人, 要聽從父親的教誨, 所以偶爾要逃開一下, 以免無法自制. 但是男主角逃開, 女主角就鬱悶.

所幸這本書在最後的 1/3 出現了轉折, 那就是吸血鬼打棒球! 本來昨天沒有去練壘球這件事令我有點心虛, 忽然在書上看到了吸血鬼打棒球這回事…, 似乎我還是無法和那顆球分開.

話說這些吸血鬼雖然來自歐洲, 但是他們入境隨俗, 主要的興趣就是打棒球. 照書上的說法, 擊球所發出的聲響, 要在雷聲下才掩蓋得住, 所以他們專選雷雨天打棒球. 跑得比車子還快、直球球速超過 300Km/Hr 的吸血鬼, 應該是用鋁棒才能發出比擬雷聲的擊球聲. 可見得吸血鬼們打球純粹是練身體, 並不講究技巧. 畢竟, 如果打木棒每球鐵定都會斷棒, 這也要花掉不少錢.

 (女主角說投手到本壘距離是一般的兩倍, 算 36.88 公尺, 而她完全沒看見球, 這樣…球速算 300 Km/Hr 都嚴重低估了, 還好女主角沒有聽到球速突破音障的聲音, 表示球速還沒有超過音速 1235 Km/Hr. 😆 )

無論如何, 故事從這邊開始變精彩. 因為他們打棒球的關係, 三個外地來的吸血鬼聽到巨響, 想要進來 play. 其中一個外來吸血鬼看到貝拉, 就下定決心想吸她的血, 結果造成兩邊的吸血鬼對峙. 一邊非要吸到貝拉的血不可, 另一方面要保護家人的女朋友. 經過庫倫家 “白費心機" 的規劃, 一家人兵分多路, 有的監視外來男吸血鬼 (有一個外來男吸血鬼沒那麼好吃, 所以退出了; 剩下一個貪吃鬼)、有的監視外來女吸血鬼 (就是貪吃鬼的女友)、還派出一些人保護女主角.

既使計畫嚴密, 但是女主角傻傻地被貪吃鬼騙得私下逃走, 希望犧牲小我, 完成大我. 結果當然是被貪吃鬼抓個正著, 弄得遍體麟傷, 但是就是沒死 (第一人稱的小說, 主角死了還會有續集嗎? 當然不可能死的).

正義的一方即時趕到, 兩三下就把壞人消滅, 連一行文字都用不到. 最後的高潮就是貝拉體內已經有貪吃鬼的毒素, 若是不吸出來, 就會變成吸血鬼. 所以男主角在救人與吸血之間掙扎後, 成功地把女主角身上的餘毒吸出來, 卻沒有注入自己的毒素. 故事就在這個好萊塢式的情節收尾, 並且進入伏筆的階段. 伏筆就是女主角堅持她也要當吸血鬼, 和男主角長相廝守; 因此男主角就把嘴唇貼在女主角的脖子上, 讓續集還有想像的空間.

從個人的觀點來看, 這本書算是很爛的因為它暢銷了 XX 萬本, 作者又得到 2005 年最佳新秀作家獎, 所以我也趁打折的時候買來看看. 尤有甚者, 我還順便買了第二集, 只好把新月" 排到雪球" 的後面, 等我看完老巴 (菲特) 的傳記, 再來處理暮光之城新月“, 假如沒書好看的話.

[Note]

p. 380, 計乘車 –> 應為計程車之誤

p. 402, 貝拉的繼父費爾 (棒球選手沒有去亞利桑那響尾蛇隊, 卻參加了太陽隊. 地點在傑克遜維市, 有人知道那是甚麼地方嗎? 他去打小聯盟了嗎?

說到 Twilight, 我想起以前很喜歡看的一個深夜影集 “陰陽魔界" (twilight zone). 事隔多年, 只記得開場的時候, 都是一個骷髏在說話, 每集演出 3 個恐怖小故事. 劇情內容並不像中國民間故事一樣善有善報、惡有惡報, 而是每個人可能只犯了一點點小錯, 然後就 OOXX 了. (偶爾也有喜劇收場, 感化對方的例子). 整體而言, 相當有警世意味, 又讓人看得很緊張. 他們的劇本寫得有張力多了!!

美國 MLB 球隊分佈圖: http://www.jkforum.net/thread-648898-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