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碳中和 (carbon neutral) 就是指盡量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並透過植樹等方式吸收二氧化碳,以抵消排放量。
所謂的碳權, 就是我繼續排碳, 然後你去種樹. 我花錢你買的樹所吸收的二氧化碳. 表面上多排出的二氧化碳似乎被種樹的一方所抵銷了. 但是如果不思考如何減碳, 而只是做碳權的買賣. 那麼總有一天, 排放二氧化碳的總量, 會超過種樹的可以吸收的總量. 畢竟增加熱能可以是無限的, 但可以植樹面積是有限的.
湯馬斯.佛里曼(Thomas L. Friedman) 在 “世界又熱、又平、又擠" 這本書裡面抨擊這種一手殺生, 一手放生的做法. 強調大家要去追求「碳優勢」(carbon advantage). 我忽然想到: 公司追求損益兩平的時候, 思維也差不多! 如果心裡想得都是如何節省開支, 那麼就不會努力發掘如何製造優勢. 畢竟, 追求甚麼, 最多就是得到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