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讀 «極簡歐洲史» (上)

前幾天去金石堂的時候, 剛好看到這本書, 於是趕快買回來讀完. 對我來說, 了解歐洲的歷史可能無助於了解今天歐洲會不會發生金融風暴之類的問題, 但是對於已經困擾我很久的幾個問題, 我都在這本書中找到了解答.

本書是一個澳洲的歷史學家 John Hirst 所寫的, 內容不過短短的 250 頁左右, 但作者根據幾個不同的面相, 幫我們上了很有意義的一課. 這種寫史的方法讓我想到黃仁宇先生的 “萬曆十五年", 不過本書實在是簡單有趣多了!

首先說到希臘和羅馬, 我一直很納悶, 為何電影中的斯巴達 300 壯士會和 “黑人" (波斯人) 對戰? 如果黑人這麼厲害, 殺得歐洲人潰不成軍, 那後來美國人為何有種把黑人當奴隸呢?

按本書的說法, 希臘人 (包括雅典和斯巴達) 的生存範圍只在地中海的沿岸, 向東延伸到黑海附近.  波斯人在最強大的時候, 則曾經扼住黑海的咽喉, 最後被亞歷山大大帝所滅. 所以波斯人應該不是黑人, 在網路上搜尋了一下, 大家都說電影誤導觀眾.

因為羅馬人比希臘人驍勇善戰, 所以希臘被羅馬所滅. 但羅馬人也有不如希臘人的地方, 因此他們主動吸收希臘人的優點 (如幾何學). 影響所及, 就是把歐洲的兩大古老語系都保留了下來. 羅馬人原本使用拉丁文, 但是希臘文也沒有因此失傳. 作者認為, 構成歐洲文明的第一個要素就是希臘和羅馬文化.

構成歐洲的第二個要素是基督教. 就算不信基督教的人也都知道,耶穌出生的時候, 當時的統治者是羅馬皇帝. 耶穌是猶太人 (神應該是沒有國籍啦, 但是一定要交代一下), 居住在羅馬帝國邊邊的角落. 假如我們把羅馬帝國的地圖攤開, 它西到英格蘭, 南到北非, 北到萊茵河與多瑙河, 東到中東.  因此耶穌不論怎麼樣地傳教, 其實都不至於動搖羅馬帝國的國本. 更別說希臘和羅馬本身都信奉多神 (以希臘, 羅馬神話為證).

真正擔心這些傳道者的反而是猶太教的領導人, 他們聯合羅馬人的力量, 把偏離教義的傳道人處以死刑. 耶穌是這些傳道人中的一個, 只不過, 他不僅僅傳播踰越猶太教教義的福音 (馬太福音 – 愛敵人), 更以神的獨生子的身分取代了猶太教領導人正統的地位. 這樣當然就難逃被出賣的命運啦! 後來, 基督教傳教士保祿更明確地把基督教定義為一個非猶太人也可以信奉的宗教. 憑藉著這種普遍性, 基督教終日後於熬到成為羅馬帝國國教的那一天. (就像儒教在中國突然變成正統那樣.)

歐洲的第三個元素是日耳曼蠻族. 日耳曼人經常性地侵略羅馬帝國, 狀況類似中國的匈奴. 原本日耳曼人只是在羅馬帝國攻城掠地, 搜刮財物, 他們對統治國土沒有興趣, 甚至也承認羅馬君主的統治權. 但是羅馬帝國實在是太弱了, 即便君士坦丁大帝變成了基督徒, 西羅馬帝國所有的土地終究還是都落入蠻族之手.

不過就在這個黃金的歲月裡, 羅馬的基督教徒由旁支變成正統, 一百多年的時間, 讓他們已經建立了龐大教會系統. 不擅於治國的日耳曼人雖然得到了土地, 還得借助基督教會的力量來管理國家. 日耳曼民族的戰士性格, 使得他們到處封疆裂土. 這種國王管不動貴族的環境, 造就了歐洲人 “並非所有的東西都歸國王所有" 的思想基礎, 和中國 “率土之濱莫非王土" 的觀念大異其趣.

作者說, 現代三軍統帥閱兵時, 嘴裡唸唸有詞的傳統, 就來自日耳曼國王檢閱貴族派來的老弱殘兵的嘟囔. 此外, 基督徒因為本身受到希臘和羅馬文化的薰陶, 所以積極地保留了許多和基督教義無關的文物資料. 某些文獻能夠重見天日, 就是因為教會的保護 – 修士們不斷謄寫古籍的結果. 然而, 教會本身是一個球員兼裁判的機關. 當時並沒有聖經這種印刷品在民間流行, 對於不懂拉丁文的平頭百姓, 教義都是由教會自己說了算.

因為東羅馬帝國還沒有滅亡, 日耳曼人卻真正擁有歐洲的統治權, 所以有一段時間裡, 日耳曼法律和羅馬法律是並行的. 當時根據罪犯本身的種族, 來決定採用哪一種方式來審判. 如果是羅馬式, 就聽法官的, 如果是日耳曼式, 主要採用酷刑, 決鬥, 賠錢等方式解決. 在這個系統裡, 法官沒有太大的地位, 但判決時倒是需要神父在場做上帝的見證. 換言之, 教廷本身走的是日耳曼路線, 直到十二世紀時, 東羅馬帝國在六世紀所寫成的查士丁尼法典出土, 教會受到它的影響, 才告誡神職人員不得參與酷刑.

從書中看來, 日耳曼人真是會打仗. 因此羅馬帝國甚至派他們轄下已定居的日耳曼人和入侵的日耳曼人打仗. 奇怪的是, 日耳曼人願意打日耳曼人, 卻不願意做皇帝. 即使日耳曼人已經當家作主了, 還非得找一位羅馬人來當他們的傀儡皇帝不可. 最後, 一位日耳曼領袖 Odoacer 終結了這個鬧劇, 他自立為義大利國王, 然後把西羅馬帝國的皇冠送到東羅馬帝國去, 正式和羅馬帝國畫清界線, 也宣告了西羅馬帝國的滅亡 .

第七、八世紀的時候, 穆斯林在東邊打敗東羅馬帝國, 在南邊侵入北非, 在西邊則占領了西班牙. 換句話說, 幾乎是從南邊對日耳曼人形成了大包圍. 守住歐洲不被穆斯林占領的關鍵在於法蘭克王國的鐵鎚查理 (Charles Martel). 顧名思義, 法蘭克王國的範圍就在今日的法國一帶, 但是領土更大. 而穆斯林穩穩守住西班牙的數百年間, 也把阿拉伯和希臘的文化在此發揚光大.

西元第九、第十世紀,北方的維京人也來歐洲一遊. 因為穆斯林在地中海域占盡優勢, 所以歐洲各小國紛紛棄守海防. 這樣的環境給了維京人 (諾曼人) 長驅直入的先天條件, 輕鬆地把教會的財富當作肥羊宰. 法蘭西國王和諾曼人做了妥協, 把諾曼地這塊地區讓給諾曼人, 交換條件是要求他們停止掠奪. 百年之後, 諾曼地公爵威廉變征服了英國. 所以英文的祖先其實是某種法語. (後面有更詳盡的章節專門講語文的演化).

基督教世界經過喘息之後, 決定要把回教徒趕出西班牙. 前後花了四百多年, 終於讓西班牙改信基督教. 在東邊的狀況是, 西元 1095 年起, 十字軍東征穆斯林, 企圖奪回基督教的聖地, 經過兩個世紀的時間才結束. 若干年後, 土耳其人繼穆斯林也大肆侵占東羅馬帝國的領土. AD 1453 年, 土耳其攻占東羅馬帝國的首都. 君士坦丁堡淪陷之後, 當地的基督徒帶著珍貴的古希臘文獻逃到義大利, 讓這些代表歐洲文化源頭的文物回到西方的懷抱.

西元十六世紀, 修士馬丁路德從聖經裡保祿寫給羅馬教會的信中讀到 “你只要相信耶穌基督就能得救“. 這句話使得馬丁路德想到: 我們這麼卑微的人, 哪有什麼資格可以榮耀上帝? 我們只要相信上帝就夠了. 所以馬丁路德把聖經翻譯成了德文, 讓每個人都有機會去了解上帝, 而不是透過教會的翻譯.

原本這種離經叛道的行為, 天主教會也是不能容許的. 不過因為印刷術的發達, 和各個邦聯的私心自用,已經闖出名號的路德教派正好可以讓邦聯的小國王合理地回收當地教會的權力. 於是乎馬丁路德可以堂而皇之地開設分店, 英國也藉機建立了自有品牌的英國國教. 當然, 這裡的說法比較簡化,新教和天主教還是兵戎相見打了一百多年但不分勝負.

以上的章節 (一到三章) 大致交代了歐洲文明的三個要素: 希臘與羅馬文化, 基督教與蠻族入侵. 至於十五世紀的文藝復興和十七世紀的科學革命我就省略了. 這本書很有趣的一個地方在於: 它某方面像是參考書. 每個段落的後面, 作者都會提問本段的宗旨,  測試讀者有沒有看到重點? 比方說: 羅馬帝國為何從盛世走向了衰亡? 等等.

內壢的龍和餐廳

7/3 這個週末是女兒最近唯一的假日, 接下來她們學校就會要求她們確實進行每天讀書十小時的計畫 (包括假日), 直到 7/19 複習考為止. 這個短暫的假期很難用, 什麼一日生活圈都用不上, 最後我們跑去逛台茂 (Tai Mall). 差不多到了吃晚飯的時間, 原本想回新竹再用餐. 老婆及時提醒我: 不是說要去內壢買蔥油餅嗎? 於是我開下高速公路, 奔向傳說中的 “蔥油餅" 餐廳.

龍和餐廳之大, 超乎了我的想像. 因為它主要是承辦大型宴會, 所以停車場都有兩座. 前台的小姐問明我們的來意, 就領我們一家三口到包廂吃蔥油餅… 呃, 大家一定也覺得怪怪的吧? 為何吃個餅要去坐包廂呢? 原來是扶輪社在辦活動, 所以也只剩下包廂給我們.

我們隨意點了幾個菜和兩張蔥油餅, 大家吃得相當滿意. 除了包廂不另外收費, 還因為我們人數少, 所點的餐都算半份 (也就是半價), 幾乎比一般的小館子更便宜, 最後這餐只花了 721 NTD.

在此放上其中三張圖, 值得一提的是, 每道菜幾乎都有一支鐵湯匙, 這說明本店還是走經濟實惠路線. 因為 “好吃又便宜" 的這個因素, 下次應該還會再來用餐.

[蒜味鮮蚵] 蚵仔大顆又新鮮~~~

[蔥油餅] 放涼一點比較好吃, 不知道為什麼?

[酸辣湯] 女兒說, 為什麼和學校的酸辣湯不一樣? (因為學校要做到又不酸又不辣才能當營養午餐啊!)

餐廳地址與電話:

電話:03-4552255
地址:中壢市長春一路225號

我讀 «通情達理:品格決定未來»

這本書的作者洪蘭教授前陣子因為批評台大學生的上課態度不佳而聲名大噪, 不過我對她的初次認識來自她在廣播節目中的自述.

洪蘭本來是唸台大法律系的, 雖然她到美國留學後一心想要轉系, 但是苦於法律和生物之間的差異太大, 她找不到老師可以收她. 我記得的故事內容是: 不氣餒的她仍然經常在生物系的實驗室出入, 和大家都交了朋友. 有一年的聖誕節, 大家都回家過年了, 洪蘭突然想到那實驗室的那些小動物不就沒人餵食了? 於是她跑到實驗室去餵動物, 順便幫牠們清理籠子. 就在洪蘭忙得不可開交的時候, 主持實驗室的教授  正好來巡視 (可見也是一個宅男), 他對洪蘭的義行相當有好感, 便收了洪蘭這個學生.

在這本書裡面, 主要是洪教授發表她對於教育的想法.我覺得對我重要的部分主要是下面幾點:

1. 不管年紀多大都可以學習, 因為海馬迴仍然可以生成, 只要下的功夫足夠, 就可以學會新把戲.

2. 習慣會影響腦部的模型. 如果把兩隻手指頭綁在一起, 則大腦中管理這兩隻指頭的區域的界限也會愈來愈模糊. 所以習慣可以改變大腦, 使得大腦更習慣重覆先前的行為.

然而, 周處之所以可以除三害, 那是因為掌管道德和習慣的區域是分開的. 雖然周處已經習慣於為惡, 但是經過頓悟還是可以修正行為. 如果我們希望改變一個人的行為, 除了禁止之外, 更需要說服對方相信自己應該要改變.

3.  作者反對三歲看到老, 因為三歲連思想都不成形, 自然無法預言孩子的一生. 但是小孩子可以根據他身邊的人的身教與言教, 找出他仿效的對象. 如果這些對象未來也不改變, 那麼孩子的未來也就差不多定型了.

4. 洪蘭的爸爸真的很厲害, 真是個有學問的人. 我多次聽過洪教授轉述她爸爸告訴她的話, 我覺得有這樣的爸爸真是太令人驕傲了. 這本書裡面提到她的外公也教過她很多東西, 可見這真是代代相傳的書香世家.
 

5. 作者舉美國數學教育的例子, 提出美國教育的問題:

1950 年代的數學題, 一個伐木商賣了一卡車的的木材給建商, 拿到 100 元, 如果他的成本是售價的 4/5, 請問他的利潤是多少錢?

1960 年代的數學題, 一個伐木商賣了一卡車的的木材給建商, 拿到 100 元, 如果他的成本是售價的 4/5, 即 80 元, 請問他的利潤是多少錢?

1970 年代的數學題, 一個伐木商賣了一卡車的的木材給建商, 拿到 100 元, 如果他的成本是 80 元, 請問他有賺到錢嗎?

1980 年代的數學題, 一個伐木商賣了一卡車的的木材給建商, 拿到 100 元, 如果他的成本是 80 元, 利潤是 20 元, 你的功課是在 20 元的下面劃一條線.

1990 年代的數學題, 一個自私的伐木商賣了一卡車的的木材給建商, 只為了賺 20 元, 你認為他的這種謀生方式如何?

2000 年代的數學題和 1950 年代一樣, 只不過用的是西班牙文.(這部分我看不懂?)

6. 影響一個人自信心高低的關鍵, 在於 16 歲時候的身高、體重、家庭與健康狀況. 差不多就是唸高一的時候, 所以讀一個比較好的高中還是頗正面的. 在這個時期也正是青少年成長過程中, 差異最大化的一個時間. 如果此時身材瘦小, 就算後來長高了, 信心也無法和 16 歲時特別高大強壯的人相比擬.

7. 人類具有模仿的本能, 因為連低等的魚, 高等的猴子都知道: 相當大王要跟誰打架? 所以觀察和模仿的能力是大家與生俱來的. 我們多接觸好的環境, 頭腦中相對的區域也會活化起來.

8. 當然, 每個關心教育的人都會吐槽我們填鴨式的教育. 我一向也認為, 讀懂書比考好試重要. 上了大學之後, 才額外體認到會考試比讀懂書要吃香太多了! 除了智慧超卓的高手, 大部分的人在二選一的時候都是以分數為重, 以至於背考古題也成了 “讀書人" 最愛的方式之一.

如果你有自己的想法, 學校的教授多數既沒有興趣去了解, 也沒有空去引導, 出了教室和實驗室, 教授們基本上就是普通人. 大學教授都這樣, 中小學的教師就更平凡了. 能夠像洪教授這樣有良心又不譁眾取寵的知識份子, 我個人是很佩服的.

HEAC in HDMI 1.4

搞 IT 業最大的不好就是名詞超多, 為了避免問了又忘, 查了還忘, 這篇用來解釋 HEAC 是什麼?

HEAC 全名 HDMI Ethernet & Audio return Channel, 本來每個都知道, 但合起來就變成新名詞了. 簡單地說 HEAC = HEC (HDMI Ethernet Channel) + ARC (Audio Return Channel).

大家可以去查厘科 (Litek) 的介紹, 裡面講得很好.

本來比較廉價的 category 1 HDMI cable (74.25 MHz) 和比較高級的 category 2 cable (340 MHz) 又多了支援與不支援 HEAC  的差別, 故日後買 HDMI cable 時若看到價差很大, 應該不用覺得驚訝. 雖然 pin 腳同樣維持 19 pin, 不過 pin 14 和 pin 19 的定義已經有所不同了, 分別變成 HEAC+ 和 HEAC-.

SVG vs. Canvas

眾所周知地, Flash 是一個 loading 很重的繪圖插件, 那麼在瀏覽器裡面內建的繪圖方式又是什麼呢? 大概就是 SVG 或是 Canvas 這樣的東西吧!

SVG (Scalable Vector Graphics), 顧名思義, 它是與影像解析度無關的向量繪圖. 它嚴格遵循 XML 的語法, 所以可以放在 XML 裡面. ".SVG" 是一個可操控的文字檔, 功能有點像是 Flash 的 ".swf'". 在 SVG 檔之中, 可以用 ECMAScript  (Javascript 的一種) 或是 SMIL (Synchronized Multimedia Integration Language) 指令來控制 SVG 的物件, 讓它產生動畫的效果. 而它的又支援文字索引 (index), 方便於根據內容來搜尋所需要的圖檔.

相對於 W3C 所推廣的 SVG 開放標準, Apple 有另外一套 Canvas 相容於 HTML5, 並使用 Javascript 來控制動畫. 包括較早期的 Mozilla, FireFox, 後來的 Opera, Chrome. 甚至於即將出台的 IE9, 也在 2010/6/23 把 HTML5 和 Canvas 加進測試版, 取代(?) 過去所支持的 VML. 在打手眾多的情況下, 看來 Canvas 會比起 SVG 更有明星架勢.


[ref]

1.  SVG 摘要與範例

2.  Canvas 簡單範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