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讀 «投資最重要的事»

這本書吸引我注意的地方, 就是華倫巴菲特說他讀了兩次. 而它的作者霍華馬克思 (Howard Marks) 是橡樹資本管理公司的共同創辦人, 也是個著名投資奇才. 所以特別買來一讀.

本書的英文名稱是 “The Most Important Thing Illuminated", 副標題是 “Uncommon Sense for the Thoughtful Investor". 作者以備忘錄的形式記錄了 20 條最重要的事, 特別是第二層思考的法則. 不意外地, 本書有 21 章, 最後一章回顧前面重要的事, 並寫下 28 個要點.

畫了這麼多重點, 到底哪裡會考呢? 第一章 <學習第二層思考> 告訴我們要有第二層思考, 和大家不一樣, 這樣才能打敗大盤. 第二層思考是反向思考嗎? 也不完全是. 市場上漲的時候, 當然要跟大家有共識. 第 11 章 <反向思考> 提醒大家思考 “好的不像真的", “糟的不像真的" 發生時, 如何不變成追隨者? 當然, 書上不會有量化的指標, 只是教大家要有此心理建設. 對於極端的狀況, 我們要反向思考. 整體而言, 要比市場共識更為正確, 才能成為少數的贏家.

讓我們火速跳到第 19 章 <增加價值>, 了解要如何打敗大盤? 馬克斯說 “有投資技巧的人" , 不論在進攻或是防守, 表現都比大盤好. 至於如何在進攻與防守間分配比重, 那是一種藝術. 總之, 只能跟著大盤連動的投資人不是有技巧的投資人. 想要長期打敗大盤, 要能夠判斷市場在上漲還是下跌. 請注意是判斷現況, 而不是預測未來.

進攻 防守
沒有技巧 上漲: 賺很多

下跌: 虧很多

上漲: 賺不多

下跌:虧不多

有技巧 上漲: 賺很多

下跌: 普通虧

上漲:普通賺

下跌:虧不多

第 15 章 <察覺所在的景氣位置>, page 212 有一張表格, 用來評估市場的熱度. 如同前面說到的, 作者並不是要大家反向操作. 如果一昧反向, 就不可能在上漲的時候搭上順風車. 重要的是, 何時準備下車, 轉為防禦型的操作.

market-estimate

第 14 章講到 <認清預測的局限>, 主要說明很少有人能猜中市場走勢、更少有人能猜中兩次. 好比 2008 年金融海嘯很少人能預測到, 就算預測到會全球大崩盤, 也能接著預測何時會經濟復甦嗎? 當我們承認自己無知, 作法就應該像是 “我不知道" 學派、而不是 “我知道" 學派. 承認自己所知有限, 所以才需要防守. 若什麼都預測得到, 永遠 show hands 就好了.

當我們感受到要轉為防守, 買什麼標的才有防禦性呢? 作者說到買的便宜是重點. “買得好 , 就等於成功賣出一半." (p.65) 換言之, 作者並沒有說什麼樣的東西不能買, 也不需要持久的護城河, 但是要能夠確認它夠便宜, 不會一路下跌. 只要確認便宜, 甚至於掉下來的刀子都可以撿 (P.167~168).

即使對於便宜資產的態度如此積極, 作者並沒有提示我們 “高報酬、高風險". 反之, 第五章 <理解風險> 就特別說明, 高風險是指報酬的不確定性大, 或許有可能高報酬, 同時也可能有高的負報酬. 若願意冒險就保證有高報酬, 那麼根本是無風險.

整個市場的風險溢酬都基於無風險報酬 . 假設貨幣市場的報酬率是 4%, 我們期望 5 年期國庫券報酬率是 5% , 10 年期是 6%, 高評等債券利率是 7%, S&P 股票殖利率是 10%, 高收益債是 12%, 小型股是 13%…等等. 如果大環境導致貨幣市場利率降到 1%, 也就是現在的定存利率, 那麼我對每一種投資的期望值都跟著減 3%, 這就反映了當下各種投資相對的風險. 

如果我們看到一間小公司頗值得投資, 那麼它可能要提供 10% (13-3) 的收益率. 收益若更低就會有風險. 我們要控制甚至承擔風險, 而不是逃避風險. 風險怎麼承擔呢?我們要產生某種投資組合, 使得在同樣風險下, 能夠獲得一般人以上的附加價值. 同理, 我們可以在相同的報酬底下, 依據投資策略, 使得投資組合的風險降低.

舉例來說, 兩家公司的屬性差不多, 每年 EPS 差不多. 挑選其中一家更有競爭力的公司, 這就是在相同收益下降低風險. 便宜的標的 (如股票) 怎麼產生的呢?包括:很少人知道或不被完全了解、表面上有基本面疑慮、有爭議、不合時宜或讓人恐慌、被視為不適合納入正規的投資組合、不受重視、不受歡迎、而且不被喜愛、過去可追溯到的報酬不好、或是最近成為減碼標的、而不是加碼標的 (p. 175~176).

如果我們專門買這些便宜貨, 會不會便宜沒好貨呢? 書上要我們 <準確估計實質價值> (書上第三章, 簡寫成 CH 3, 後同)、<找出價格與價值的關係> (CH 4)、 <找出便宜標的> (CH 12)、然後 <耐心等待時機> (CH 13). 便宜的不一定是好貨, 甚至買了也不漲 (p.282 說: “超越時代與失敗是很難區分的"); 但貴的一定不值得投資! 作者的心法大致就是這樣.

最後, 書上一直提到風險調整報酬 [1], 我找到一個定義是這樣: RAROC (Risk-Adjusted Return on Capital) = 風險調整資本報酬率或是經濟資本報酬率.  或許我理解不正確, 但在本書中的定性意義很明確, 雖然冒著更大的風險賺到一樣的報酬, 但冒險者的風險調整報酬還是比較低.

RAROC = 風險調整淨利/ 經濟資本 [1]

[REF]

我讀 «證券分析» 第六版 – 損益表 10

第 40  章的主題是資本結構. 書上用一個例子來說明. 假設有三家公司的股本都是 100,000 股. 但是每家公司的資本結構不一樣. 有的不發行債券 (A 公司), 或發行一些債券 (B 公司), 甚至很多債券 (C 公司). 那麼會得到下表 (以千美元為單位):

  H = 1K – J x 4% I = H x 12 J K = I + J
公司 普通股股東的淨利潤 普通股價值 債券價值 公司總價值
A 1,000 12,000   12,000
B 1,000 – 240 9,000 6,000 15,000
C 1,000 – 480 6,000 12,000 18,000

K 欄是公司的總價值, 由股票價值和債券價值合計可得. 股票價值來自利潤的 12 倍本益比, 這個很好理解. 假設三家都賺一樣多的 1KK 美元, 各自減掉債息 4%, 這就是公司的淨利了.

三家股本一樣大的公司, 賺得錢一樣多, 但 A 公司無負債, B 公司借了一些 (有錢還借), C 公司借更多. 所以三家公司只有資本結構不同. 如果大家熟悉價值投資, 直覺會認為無負債經營的 A 公司最好. C 公司的利息保障倍數 (1K – 480) / 480 = 520 / 480 < 2, 所以到時候不一定還得了債, 一定是最差的.

不過, 務實經營的 A 公司怎麼總價值還比 B 公司低呢? 因為購買股票的人, 不一定會在意每股普通股上面背了多少債? 像是 Apple 一直發行債券, 蘋果的股價卻不會因此而下跌. 書上 p. 621 說到, “對任何企業而言, 最優資本結構及優先證券在資本總額中所佔的比重, 應足以保證其發行與投資都是安全的." 也就是說, B 公司的資本結構優於 A 公司. 股東明明出一樣的股本, 但 B 公司卻變得更值錢了!

在上述的例子中, A 公司是保守的, B 公司的舉債是適合的, C 公司是投機的.  投機的公司也不是一無是處. 因為高負債公司的債券利率較高, 或是說售價較低. 如果公司體質改善, 不但普通股的收益增加, 也可能發新債還舊債. 即使公司沒有真的舉債, 若發行大量的優先股, 也可以同樣視為投機性的資本結構.

普通股占比非常小的時候, 等於以小博大. 主要風險都由優先股承擔. P. 628 說, 此時 “普通股股東擁有對企業未來利潤的廉價看漲期權." 當然, 講道期權就是未來要有希望, 能看得這麼準, 投資什麼都沒問題. 所以這是很稀有發生的狀況. 與其買這樣投機性的股票, 不如購買優質低價的股票. 一定要買的話, 要: (1) 分散投資, (2) 確認前景看好. (3) 買發行優先股而非債券的公司, 萬一公司真的沒錢還債, 公司也不會清算, 普通股還有翻身的機會.

第 41 章的重點在於低價股. P. 632 引述芝加哥大學商業雜誌的文章, 說分散投資低價股要優於分散投資投機性的高價股.  不過買低價股的人為何也會虧損呢? 這是因為低價股的低價往往是別人不要所拋售出來的, 事實上股價可能已經被高估了. 然而當股價低到產生投機性的特點, 就不會再有人急於出售了 – 這就是底部吧! 因為大家都懶得關心, 也不會有人出貨, 因此真正的低價股反而不受注目.

當低價股造成普通股的市值很低, 即使公司不具備投機型資本結構 (亦即沒有優先股、債券), 還是等效於投機型公司. 也就是具有很大的上漲槓桿. 為何會發生這種事呢? 假設公司要付出大量的租金, 作者也認為它等效於債券. 還有就是公司的生產成本比別家公司高, 也有同樣的效果.

P. 635 說到, 每單位 (礦產) 的利潤, 和每美元股票價值成反向關係. 推論大概如下: 每公升汽油利潤低 => 大家售價都一樣, 表示成本高 => 公司股價低 => 每一塊錢股票買到的汽油產量比較大. 所以, 差的公司槓桿比較高. P. 636 說,  “如果產品價格即將上漲, 購買高成本廠商的股票是較好的選擇."

最後一個重點是 “收入來源", 這邊書上舉了很多例子. 基本上這些都是特例, 作者沒有特別推薦去買這樣的公司. 什麼公司這麼值得研究呢? 就是僅從收入來源就可以看出是被低估的公司. 

有些公司本也表現不怎麼樣, 所以股價也剛好是本益比的十倍. 但這些公司不務正業, 手上竟然擁有評價極高的 “金邊債券" [1] 或是其他更好的公司的股票. 如果我們把這些 “穩定" 的收入, 也用十倍本益比來看他們, 那麼整個公司的股價不就被低估了嗎? 書上用 6.6 倍本益比來算這些公司的估值, 並且用 20 倍本益比來算這些業外收入, 結果這些公司實際上都應該更值錢才對.

當我們看到這種公司時應該怎麼辦呢? P.640 提到兩個方法. 一是當作獲利的機會將它買下, 二是以股東的身分糾正公司的行為, 比方說讓公司減資退還股東、把債券分給股東、發行債券把利益和股東分享等等. 這些都是有實例可查的, 不是理論而已. 把這些好康吐給股東之後, 書上舉的三家公司有一家本業真的不行吧, 結果破產了.

[REF]

  1. 金邊債券

我讀 «證券分析» 第六版 – 損益表 9

第 38 章的重點在於過往的收益有多重要? 書中研究的對象是傳統產業. 以礦業公司來說, 要分析營收, 就必須知道礦脈的壽命、年產量、生產成本、以及售價. 以鐵路公司來說, 就要知道競爭者發展的趨勢.

舉例來說, 採礦的年限將至, 礦場的成本結構改變, 都會造成股價無法支撐. 如果股民仍然沉溺在過去的股價範圍, 很容易就會高估股價. 如果只有一條鐵路, 並且擁有很高的本益比. 等到其他鐵路公司加入競爭, 本益比當然要隨之下修.

因此對於過往收益不能永遠當作一個定值, 而是必須常常關注它會不會產生質變.

第 39 章開宗明義提到, 1927-1929 年的牛市之前, 大家公認的股價是本益比十倍. 也就是前景一般的股票本益比落在十倍左右,  前景看好的股票才值得更高的本益比. 不過在 1927 年之後, 市場開始高估股票. 1928 年 3 月 26 日, 拉斯科部在華爾街日報撰文, 表示通用汽車的本益比應該是 15 倍 (當時是 12 倍). 

1928~1929 年間, 特別被看好的各行業的龍頭股或是明星產業, 像是公用事業和連鎖商店, 本益比來到 25~40 倍. 同時, 大家也開始對不同類型的股票給出不同的本益比. 1932 年之後, 由於長期利率驟降, 本益比又提得更高!

作者認為不管合理本益比訂在 10、15、或是 20 倍, 這都是主觀的. 股市像一個投票機, 而不是體重計. 大家都買進, 股價就會上升. 至於怎麼樣的投資才是安全的, 以他的標準, 20 倍的本益比就很高了. 換言之, 收益不到股價的 5% 就是危險訊號 .

至於文章的重點是留意股本的變動. 假如公司發行限制型股票、可轉換公司債, 這些都會增加股本, 所以 EPS 要隨之調降. 調整的方法是: 假如發行利率 4.5% 的可轉債, 共 2,600,000 美元, 並可以用 12.5 美元認股. 則股本要假設全部都會轉換, 增加 2,600,000 / 12.5 = 508,000 股.

當大家都轉換了, 公司就不用付出債息. 因此公司也多出 2,600,000 x 4.5% = 117,000 美元的收益. 在增加股本也增加收益的情況下, 我們可以粗估, 這額外的 EPS 是 117,000 / 508,000 = 0.23. 若公司原本的 EPS 大於 0.23 元, 勢必被這個可轉債拉低.

這是一個很有趣的例子. 假如公司發行的可轉債是零利息的, 我們會認為公司很強勢, 沒利息的可轉債都有人要買! 不過帶進書上的公式, 當每個人都把它轉為股票, 公司的 EPS 勢必要大大地下降. 比公司付出 10% 的高股息還傷害 EPS.

當然, 如果可轉債的股息這麼高, 當然大家都不想轉換了. 另一方面, EPS 雖然不受可轉債的影響, 但還是會受到債券利息的影響. 本書只是提供一個預估可賺債導致 EPS 下降的估算方式.

匯僑處分 “柬埔寨太陽能發電設備" 之折現率

這是匯僑 3 月 27 日發布的新聞稿, 當初沒有很認真理解. 上週有網友約我去參加股東會, 我才想到要先做些功課. 

本公司於民國106年3月27日董事會決議處分(融資租賃)坐落於柬埔寨王國大成經
濟特區5,000KW 太陽能光電發電設備(以下簡稱「標的物」)予中華電信越南有限
公司(非關係人),處分交易金額為美金7,808仟元,約當新台幣236,595仟元,此
標的物系本公司於民國105年12月間向同一相對人(中華電信越南有限公司,以下
簡稱「相對人」)取得,取得交易價格為美金7,750仟元,約當新台幣254,975仟元。

6.因應措施:
本次融資租賃交易條件預計如下:
1.融資租賃合約起始日預計為民國106年8月間,租期為25年,租賃起日時本公司向
相對人收取美金1,000仟元(約當新台幣30,300仟元),之後每半年收取租金一次,
每年兩次租金合計為美金584仟元(約當新台幣17,702仟元),共分50期收取。
2.本公司於期滿並收受最後一期租金後,依合約約定無償將標的物移轉予

稍微看了一下, 發現算不攏為何租金加起來不等於新聞中的 7,808 千美元? 於是聯絡了匯僑的發言人, 對方提到新聞稿中 7,808 千美元這個數字是經過折現來的. 聽到這 keyword 我就懂了.

原本匯僑請中華電信建廠, 預計要花 7,750 千美元 (254,975 千台幣). 去年已經付了一部分, 其他尾款交付信託 (197,729 千台幣).

(五)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1.本公司於民國1 0 5 年1 2 月2 2 日與中華電信越南有限公司簽訂「太陽能 
光電發電系統建置工程契約書」(以下簡稱「工程契約」)與「太陽能光電 
系統設備採購契約書」(以下簡稱「採購契約」)以興建位於柬埔寨之太陽 
能光電發電系統。總工程造價計$ 254,975, 本公司已於民國105 
年 12 月 28 日依約先行將$ 197,729 匯至第三方金融機構交付信託。 

2.依雙方簽訂之「工程契約」與「採購契約」約定,本公司應於簽約後支付 
$66,952 予中華電信越南有限公司, 表列「預付設備款」;餘款 $130,777 
因用途已受限制, 故分類為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3.該太陽能光電發電系統依約將於一年內建造完成,此案之信託專戶款項 
將依工程及採購合約之付款時程撥付予中華電信越南有限公司。

今年 3 月, 公司又把這個廠直接賣給中華電信. 依合約應該收取 1,000 + 25 x 584 = 15,600 千美元. 但是把錢收齊已經是 25 年後的事了. 未來錢不等於現在錢, 因此要考慮折現.

折現主要有兩個因素, 一個是通貨膨脹率, 假設為 3%, 另一個是廠房的折舊. 廠房本來是匯僑的資產, 在 25 年後轉給中華電信, 價值就歸零了. 所以匯僑應該用 25 年直線攤提來折舊, 1/25 就是 4%. 3% + 4% = 7%,  這個計算就能符合匯僑所公布的 7,808 千美元售價.  

IRR({-7808+1000,584,584,….,584})= 7% = 4% + 3%. 

換言之, 匯僑完全是成本價賣出. 從去年到今年, 帳上的現金減少, 資產增加. 未來也只是逐漸改變, 現金要 25 年後才會流回來.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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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中華電信呢, 因為它不用折舊, 只有 3% 的通膨要考慮, 所以它的 IRR(7750-1000,-584,-584,…-584}) = 7% 扣掉 3% 的通膨, 等於只需要付工廠的折舊費, 匯僑就把工廠給它用. 那麼工廠該繳的營業稅和水電費, 應該不用匯僑付, 而是使用者付費吧? 不然就虧大了. 這部分忘了跟公司確認. 

7750 和 7808 千美元都是 IRR = 7% 的參數,理論上可以看做同一件事。很神奇地, 在我能理解這筆交易的數字之後, 赫然發現匯僑居然就漲停了!!雖然最後沒有鎖住, 但是在古代漲幅 7% 的時候, 也算是漲停等級了.  於是我決定把這篇筆記上架, 這樣想 Google “匯僑 漲停" 的人, 也可以參考一下這篇. 

我讀 «公司的品格 1»

本來是想從第一集看起, 不過找了兩家金石堂都遍尋不著, 只好直接跳到這本書. 至於為何堅持金石堂, 那是因為買了太多圖書禮券啊啊啊~~~

本書的作者有兩位, 分別是李華麟和孔繁華先生. 前者是財經部落格 RusRule [1] 的格主, 後者是淡江大學會計學系的教授. 書上以 13 個個案, 分別討論這些公司的不當經營. 並且在每一張的後面, 專文討論相關的議題, 算是理論與實務兼顧.

# 公司 事件 問題點
1 長庚 台塑集圖交叉控股, 擁有巨大影響力的長庚醫院是 “公益性質” 的財團法人長庚醫院.  財團法人享受租稅優惠, 公司捐贈財團法人免稅, 財團法人購買該公司股票為經營權護航. 

財團法人的董事長幾乎是世襲制. 形成財團法人永遠擁護家族企業的關係人交易.

大官和立委往往都成立財團法人. 故不可能透過立法去終結此亂象. (垃圾不分藍綠)

2 長榮 張榮發先生逝世, 張國煒先生無法接班 三位獨立董事一面倒支持大房, 真的獨立嗎?
3 中華電信 股東會最長紀錄保持人 美國股東會沒有臨時動議, 該討論的都事先投票了. 台灣股東會的問題出在經營不透明, 事前股東只能勾選是否支持公司派, 於是股東會只能在會場表示意見. 
聯陽 聯電集團四家公司併入聯陽  每家公司的背後都有宏誠創投, 一家上市公司合併不賺錢的三家未上市公司, 等於幫未上市的投資提早借殼上市, 損失的是聯陽的股東.
5 F-再生  格勞克斯 (Glaucus) 放空 F-股, 現在改用註冊國家命名, 因為多數國家來自英屬開曼群島, 所以幾乎都變成 KY.

由於海外註冊公司的財報透明度低. 本身確實不受股民信賴.

國際禿鷹目標在於放消息賺錢, 所說或許有幾分真實, 但野心也昭然若揭. 國際禿鷹放空 KY 股, 股民真不知道相信誰才好?

6 三陽  以股票質押為槓桿 三陽以自家股票質押換取資金來擴張公司, 但被市場派看到破綻, 發現流通股份相對稀少, 因此產生爭奪經營權的事件.
威強電  財報錯很大 威強電的孫公司谷濱在 2013 年 Q4 把大量的營收灌給威強電, 造成單月業績上漲到快 300%. 股價也由 40 元以下漲到 68.4 元.

等到 2014 Q1 季報該出來的時候, 威強電才更正財報的錯誤, 因為谷濱是代理商, 營收不能用經手的數字計算. 所以營收其實是衰退的…

那財務部門是在做啥? 於是證交所怒罰威強電有史以來最重的 20 萬元.

8 萬泰銀行  掏空 萬泰銀行的 George & Mary 卡大家可能還有印象. 卡債風暴之後, 銀行現出原形, 因為經營部下去, 國家又不讓它倒, 許家讓出了經營權.

2006 年入主的新東家發現, 長期以來, 許家以無擔保信貸的方式, 跟萬泰銀行 “借" 了 42.45 億元. 因此 2008 年檢方對許勝發以非法授信罪和背信罪起訴.

不過一審就改判一年有期徒刑了, 理由是上述非法授信的規定是 2000 才訂的, 在這之前發生的不犯法. 在這之後發生的, 金額只有 8 億元. 而且借錢的單位有的已經還清, 有得按時繳息, 所以只是放款有瑕疵, 不算掏空.

書上引用 PPT 名言, “哦~原來是這樣, 呼! 那我就放心了" (p. 157). 吐槽這合法但不合理的判決.

大同 減資又私募 大同本業雖然不賺錢, 但是有很多精華區的土地, 因此不管是家人還是外人都很想搶經營權.

大同為了鞏固主權, 減資並私募以削弱市場派的股份. 但小股東的權利也一樣被稀釋了. 

10  台新金  併購彰銀案 政府要金改, 想把三商銀漂亮地賣掉 (市價每股約 17 元左右, 政府想賣 20 元). 但外資不領情, 認為逾放比過高, 出價 10~14 元, 造成流標 (2005 年 6 月).

政府宣布加碼, 第二次誰標到, 官股就支持它取得經營權. 小銀行台新金興沖沖地借了一大筆錢來併彰銀, 出到每股 26.12 元 (2005 年 7 月).

政府認為女兒嫁給借錢來充胖子的窮小子不妥, 官股立場改為不支持台新金併彰銀 (2006 年). 雙方吵到前幾天, 二審台新金贏了, 希望政府不要再上訴 [2].

11 歌林 新泰輝煌案 數位電視剛上市時, 歌林投資並供貨給系統廠新泰輝煌 (SBC) 賺了一筆. 但最後 SBC 競爭力不敵其他傳統大廠, 業績萎縮.

歌林看到狀況不妙, 一面對業績灌水, 強行塞貨, 另一面發行公司債 50 億、並向銀行融資 25 億. 並把 SBC 收入的帳款共 80 多億元, 匯到海外的私有帳戶.

12 胖達人 生技達人案 基因公司被借殼上市後, 五到七成的營收都來自旗下的一家麵包店胖達人, 只是沾了生技股的光, 股價漲到 212 元.

當胖達人添加香精事件曝光 (2013 年 8 月), 主要股東剛好都把基因公司的股票脫手. 雖有內線交易之嫌, 但是一審認為基因國際的財務長雖然在 7 月的時候以 Line 通知主要股東 6 月業績虧損 25 萬, 但結算後發現 6 月其實還賺 78 萬喔 (p 258), 所以不算重大消息.

在內線交易部分, 只有一位判 20 小時法治教育, 一位偵訊時坦承, 法庭上否認, 所以判兩年. 

一家小麵包公司的營收, 經過 N 倍本益比放大, 導致其中三位被告看到 Line 就不小心賣出 655 張百元高價股.

13 宏碁 限制型股票 2014 年宏碁為了留住重要人才, 發給處長級以上主管 5,000 萬股限制型股票, 後經股東會砍為 1,740 萬股.

然而身創辦人或執行長身分的黃少華、施振榮、陳俊聖三位先生, 就各自分到 48 萬股. 作者質疑, 難道沒有股票, 這三位就可能會跳槽嗎? 

這本書很有部落格風, 書中常常用刪除線表達 “真心話", 說實在的, 書都寫出來了, 還怕被 “吉" 嗎? 

個案 12 講到一個重點, 難道是台灣對內線交易判刑太輕, 所以公司派喜歡以身試法嗎? 其實不然, 台灣的內線交易罪判得很重.  基本上三年徒刑起跳, 不法獲利超過 500 萬元可以判 7 年, 罰 1,000 萬到兩億. 不法獲利超過 1 億元, 可以罰 2,500 萬到 2 億元. (p. 263~P. 264)

但刑罰雖重, 這法條是從美國抄來的. 美國講究公平競爭, 所以破壞遊戲規則是重罪. 台灣的文化根柢還是家族企業, 只要持股夠多, 每家老董都希望傳子傳孫, 即使是上市公司也不例外. 不僅資方這樣想, 勞方也都認為自己是幫老闆打工的. 當公司業績有變化, 老闆叫親朋好友一起進出似乎是深植在血液中的基因.

即使我們小員工都有機會被親戚抱怨, 你們公司 “X停" 怎麼不跟我講. 大部分同事都會說我哪裡知道? 但真的知道也怕講錯啊. 畢竟賺錢沒得分, 賠錢有責任. 社會瀰漫著靠內線可以賺錢之風, 非一朝一夕可以改變.

既然如此, 改為輕判會有幫助嗎? 也未必盡然啦. 書上講到法律就是要讓人相信, 警察說開槍就是會開槍, 輿論法律都支持, 歹徒就不敢亂動. 美國警察就是如此. 但台灣警察開槍怕被告被罵被記過, 歹徒就敢衝撞警察, 等到真的聽到槍聲或是跑不掉再停下來就好了.

雖然跟投資沒有什麼關係, 我對這個個案的討論印象特別深刻! 我們文化根柢不健全, 所以徒法不足以自行. 當總統的帶頭貪汙, 當民代的帶頭關說, 社會輿論沒有共識, 法治就沒有力量了. 長遠來看, 政府應該加強的是社會風氣, 逐漸改善我們的文化, 而不是把古老的、外國的東西拿來複製貼上, 這樣我們永遠都不會進步.

[REF]

  1. http://www.rusrule.com/
  2. https://udn.com/news/story/7239/2468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