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收益債券型基金一瞥

坦伯頓有一檔以歐元計價的高收益債券型基金, 目前淨值約 5.38 EU. 看它的持股明細, 多數是投資在 7%~9% 年息的公司債. 這些公司對我來說一點名氣也沒有, 但如果他們不會倒閉的話, 這個債券的收益是多少呢?

因為這檔債券的利息明細說:坦伯頓全球投資-歐洲高收益基金(再投資) …, 因此我們可以說它增加的淨值都是從利息再投資而來的. 只要繼續配息, 淨值就會愈來愈高. 換言之, 利息數字雖然上升了, 配息率可能並沒有增加. 

我以我不入流的計量能力來看:

目前的月息是 0.04/5.38 = 0.007435, 相當於年息 9.296%. 葛拉漢在 Intelligent Investor 裡面說到, 如果為了區區的利息 (大約 3%), 放著公債不買去買公司債的話, 可能會因小失大. 然而現在政府公債的利息這麼低, 9% 應該算是有吸引力了吧?!

至於基金的淨值為何會腰斬呢? 可能是因為原來發行債券的公司倒閉了. 因此淨值剩下一半. 如果剩下的公司撐過了金融海嘯都沒倒, 償債能力應該算是不錯囉?

以上我的想法純屬猜測, 但如果我直覺對的話. 現在買債券還不錯. 揮之不去的陰影反而是半年前羅傑斯的看衰債券. 還有, 大陸股市的利空應該有個限度吧? 成交量低迷, 賣單卻是以一百單位在倒貨的恆香港. 我想等到那些實力膨風的中實戶認賠殺出之後, 應該就會觸底反彈啦! 

思考: 本益比

很多投資專家都強調價值型的投資, 如果以低本益比買進, 至少有安全邊際的保障. 然而, 本益比這個東西本身就是很有趣的一個東西.

為什麼這個世紀初的投資專家都賺了大錢呢? 原因很簡單, 他們開始投資的時候, 股市的本益比極低, 往往好公司的本益比也只有 3 倍, 甚至很多公司的股價低於淨值. 隨著葛拉漢, 巴菲特這些投資大師買進這些低廉的股票, 投資大眾漸漸也認識到以本益比為主的投資訣竅. 從此之後, 本益比低的公司慢慢地消失了.

或許就是這個單純的原因, 使得台股加權指數, 道瓊工業指數或是 SP 500 指數成長了數十倍之多. 並不是這些公司的價值增加了數十倍, 而是投資人已經買不到便宜的股票, 只好把本益比 15 倍, 20 倍當作可以接受的標準. 但是未來會把標準上修到 50 倍本益比嗎? 如果不能, 坦伯頓預言 21 世紀末, 道瓊工業指數會漲到一百萬點的理由就只剩下通貨膨脹了.

不妨看看台灣 50 這隻 ETF (0050), 它的成分股是台灣股市中市值最大的 50 家公司.  既然市值大的公司多半是 "好公司", 那麼好公司的本益比應該可以享有稍微高一點的標準. 以台灣 50 在 2005, 2006, 2007, 2008 年分別發放 1.85, 4,  2.5, 與 2 元股利來說, 就算給 20 倍本益比, 現在的股價 48 元都嫌太高了. 換言之, ETF 也不是隨時買都划算. 它的好處就是可以常抱又容易進出, 因為幾乎沒有倒閉或是流動性的風險. 但是講到殖利率或是扣抵稅率, 真的是不划算~~~

  

 

思考: 為什麼觀光景點很少店家賣彩券?

在我的印象中, 連高速公路的休息站都有人賣刮刮樂彩券, 為什麼很少看到在觀光景點開設彩券行呢?

今天早上靈機一動, 想到這個問題和它的答案. 其原理就是刮刮樂一期可以賣很久, 但是台灣彩券幾乎每天都要開獎, 反而是週末多半不營業. 一般人往往是例行地或是福至心靈地去買彩券, 因此往往只會光顧住家附近或是上下班路途中的彩券行. 彩券行也以熟客為收入的大宗. 

反觀景點在上班日總是門前冷落車馬稀, 到了假日雖然變為人山人海, 但是他們並不急於馬上購買. 反正週一週二還有得是時間, 完全可以優哉游哉. 就算心情好想買彩券, 也頂多就是買進週一或週二開獎的彩券,  並不能預購後面幾期 (以前曾經可以). 彩券行的地位相對地就很不利, 假日的客人不急著買, 就算生意大好, 也無法彌補週三到週五的冷淡業績. 於是聰明的業者多數不會選擇在觀光景點開業.

 

Volatile 型別小檔案

今天有同事發信告訴大家, 他犯了一個 volatile 的錯誤, 希望大家不要重蹈覆轍. 內容大致是說, 平常大家習慣用 a = b = 10; 這樣的寫法, 但是若加上了 volatile 就不行了.

*(volatile unsigned int *) a = 

*(volatile unsigned int *) b = xxx.

為啥子呢? 因為 volatile 告訴 compiler, 這個值每次用到的時候, 都要去 a 和 b 對應的 address 裡面重新讀出來.

Compiler 如果有預見的能力, 根本不會讓它通過的. 比方說 Visual C++ 2008 Express 版, 會給這樣的訊息:

1>c:\users\cash\documents\visual studio 2008\projects\source1.cpp(6) : error C2059: 語法錯誤 : ‘volatile’

關於 volatile 的原理, 有一篇文章寫得很好, 大家可以去看看:http://blog.csdn.net/c_bg44/archive/2007/03/23/1538235.aspx

 

 

我讀 «金融界不告訴你的真相!»

這本書的作者就是那位寫 “哇靠! 這就是中國" 的萬瑞君先生, 只不過這次他的頭銜換成了資深金融名家. 好奇的我仔細地看了一下作者簡歷, 發現他是輔大歷史系畢業, 擔任過數家媒體 (自由, 大成, 中廣) 的不同領域的記者 (包括財經, 社會, 政治, 和生活組), 寫過的書也不少.

這本書的內容是什麼呢? 這點比作者是誰更重要. 全書主要的論點在於批判金融機構, 以及金融商品, 主要包括保險, 信用卡, 和共同基金. 我覺得作者講到一個重點: 那就是金融機構都是以錢賺錢. 因此金融界拿人錢財, 為自己發財的作為, 不只作者甚為不滿, 我看了也感同身受.

我有買過保險, 也有信用卡. 我知道保險是一件不太划算的投資, 唯一可堪告慰的是, 我買增值型保險的年代, 利率大約是 6~8%, 比現在高十倍. 有一次, 我受到推銷員的慫恿, 買了一個假借信用卡公司為名所推銷的電話保單, 後來真是後悔不已. 為什麼呢? 如本書所說的, 保單的法律效力並不是在電話裡說說就算了的, 保障是多是少完全要看保單內容. 而在電話要保的狀況下, 真正的保單是要等到你答應買保險之後才能夠見著, 此時早就已經扣款了. 想退掉都需要費一番功夫. 要保的時候, 雙方在電話裡閒話兩句就成交, 若是想要退保的話呢? 就非得寄出一份書面聲明不可了, 實在有夠麻煩.

至於為何說保險公司假借信用卡發卡銀行的名義呢? 據說根據公交法或類似的法令, 信用卡公司不可以把個人資料提供給第三者. 於是信用卡公司就想出這個奧步, 把這些賣保險的人都納入信用卡發卡銀行的約聘人員, 而保險公司就是合作辦理回饋客戶活動的廠商, 這樣一來, 個人資料也限於公司 “內部" 使用, 並沒有販售個人資料的行為. 這是在投信投顧公會的學弟告訴我的.

關於信用卡也有一個我親身經歷的黑暗陷阱. 那就是買東西的時候, 某些商品會分三期, 五期或十期. 第一次我經驗不足, 以為分期等同是無息分期付款. 但其實不然, 沒付完的部分, 都會被收取循環利息, 害的我收到帳單時後悔不已. 還好我買的東西不貴, 又只有分三期. 不然我現在已經變成卡奴, 全家住在親水公園的公廁附近了. 聽說因為經濟不景氣, 免費的街友便當一天改為只發一餐, 可憐啊!

再說到基金, 這個我就從來不買. 原因很簡單, 我不喜歡獲利被抽成. 作者花了很多的篇幅在介紹共同基金, 甚至是私募基金. 他認為這是銀行比較有良心的一項服務, 因為客戶至少有肉湯可以喝. 根據國內法規, 基金公司不能直接招攬客戶, 因此買一檔基金, 就會有銷售銀行與管理銀行的介入. 政府的本意是要保障投資人, 因為基金公司沒有固定資產, 跑了也找不到! 拉了一兩家銀行進來, 至少銀行在推薦基金時會幫忙篩選.

政府的立意固然不錯, 但是銀行介入之後, 不但會要求更多的手續或管理費, 有時候自己都會被詐騙集團耍得團團轉. 台版馬多夫就從新竹企銀, 華南銀行騙走了幾十億, 全部損失高達 250 億元. 這些代銷基金的銀行, 判斷力也不見得多麼可靠!

另外, 我分享一點在書上看到的心得. 據說, 如果一家公司下市了, 你還擁有這家 “被消滅" 公司的股票, 新公司是可以強制將它收購的. 收購本身不是問題, 反正收購價不會太差! 最大的黑手反而是政府. 政府會根據收購價與公司的淨值的差價, 來作為課稅的基準. 比方說綠點下市的時候, 收購價是 109 NTD, 但是綠點的淨值只有 21.2 NTD. 因此用 107 NTD 買來, 只賺 2 NTD 的股票, 在綠點被合併之後, 竟然要以獲利 87.8 NTD 被扣稅. 這真是太恐怖了!

這本書讓我稍稍學到了一些東西, 也強化了對銀行的認識. 不過本書的錯字算是不少, 很多該斷句的地方也連得落落長. 最猛的一個錯誤是把 ADRs 解釋為 " Taiwan Depository Recipt, 台灣存託憑證",  看了有點傻眼. TDR 才是這樣解釋, ADR 應該是美國存託憑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