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的算術

如果伯恩斯坦只是講講理論, 勝間和代就不會推薦他的書了. 正如台灣的醫生一樣, 作者的數學可是相當地好. 在投資金律裡面, 有許多需要動動腦筋的計算.

比方說, 合理的股價應該是多少呢? 作者用的模型是教科書上的費雪 (Irving Fisher) 模型, 也就是把股息經過折現之後累積起來, 當做股票的內涵價值.

年份 名目股息 8% 折扣因子 8% 折算現值
  每年 x 1.05 每年除以 1.08 名目股息 / 折扣因子
2001 140.00 1.00 140.00
2002 147.00 1.08 136.11
2003 154.35 1.17 132.33
2004 162.07 1.26 128.65
2005 170.17 1.36 125.08
2006 178.68 1.47 121.61
      4,667.67

請注意, 這個方法原來是用來評價債券, 最後得到的內含價值 4,667.67 元, 等於是假設公司的股價跌到 0 元, 淨值也是 0 元時的狀況. 但公司如果變成這種德性, 股息應該也沒辦法每年成長 5%. 因此可以想像這家公司總有一天會忽然倒閉, 但是在那天之前, 我們有機會可以拿到 “內含價值" 這麼多錢. 若是公司沒倒, 把股票再轉手賣掉又是一筆收入.

如果用課本上的公式 (P = cF / y), 基本上就是:

P = 現值

F = 面值

c = 利率

y = 折扣因子

股價 = 股息 (cF)/ 折扣因子(yield factor)

因為這個公式沒有考慮公司的成長性, 所以我們可以把折扣因子減去成長率.

140 / (0.08 – 0.05) = 4666.67, 這樣可以更快得到答案.

然而, 這個公式同樣也沒有考慮到股票還可以脫手這部分的價值.

問題來了! 我從來沒有見過誰討論這個問題. 假如這家公司, 真的如公式所說的, 每年都不停地發放股利. 那麼我們乘著時光機到明年去看看. 明年, 我們看到同一隻股票, 果然也成長了5%, 並且 yield factor 也還是 8%. 果不其然, 我們又用同樣的公式算出這支股票的價值是 4666.67 元. 只不過那是明年的錢, 不是今年的錢. 如果要我買明年的股票的話, 我只願意花 4666.67 / 1.03 = 4530.75

也就是說, 如果我看到一支股票, 內含價值是 4666.67  元, 我買了並且參加除權, 我會獲得 140 元的收入, 股價也會下降到 4666.67 – 140 = 4526.67 元. 帳面上來看, 我沒有獲利也沒有損失, 除了要繳稅之外. 不過我實際上會得到 140 元的股息, 以及內含價值有 4530.75 元的股價, 總計為 4670.75 元, 所以我竟然賺了!!!

於是我很好奇這個意外之財是從哪裡來的? 假設有這樣的一家股票上市公司, 叫做印鈔機企業, 它在我們感興趣的時間內都不會倒閉, 公司的盈利也完全不會成長, 使得折扣因子 y 就固定是益本比. 根據下面的公式, 參加除權就會有好處, 只要這家公司經得起時光機的考驗.

用圖形來說明比較容易理解. 如果折扣因子 y =  0, 表示這家公司的成長率和股息發放比例就像債券的利率一樣穩當, 而且年復一年地發放股利, 永不間斷. 如果是債券的話,每年的內在價值都會減損, 但這家印鈔機企業的內含價值卻亙古不變. 當然這是不可能的發生的事!

相對地, y = 1 的爛公司就有不同的故事. 爛版的印鈔機企業始終不被市場看好, 大家都覺得那是夕陽產業, 即使它竟然撐了幾十年都沒有倒 (紡織業、鋼鐵業、化工業…etc.)! 市場先生心存疑慮, 所以它在除權之後, 能否填權都是個問題? 不過要是它真的能通過時光機檢驗, 到了明年都還一樣好的話, 我們就可以賺到紅色的這一塊, 這塊永遠比藍色的要小 (y <= 1).

不好不壞的公司, 會有一個介於 0~1 之間的 y. 而且 y 值愈大, 本益比愈低, 紅色就愈大塊. 極限就是本益比為 1 的時候, 紅色這部分相當於股息的 1/2.  換言之, 只要一家公司能通過時光機的考驗, 那麼以除權參考價去買股票的人, 他們就賺到了! 這不知道算不算是爛公司 = 高風險 = 高報酬的數學證明呢? 哈! 不過, 我可不敢說我是對的, 我畢竟只是財金界的 “路癡甲"  (不會走位的路人甲) 啊!

在債券的世界裡, y 永遠是正的, 因為市場上的利率應該永遠是正的.不過此處的 y 其實隱含了股息的成長率在裡面, 若是股息大增 (EPS 大增), 成長率高於市場利率, 那麼 y 確實可能會變成負數, 而超出這個模型的範圍之外.

路癡甲不負責任的附註: (這不表示前面寫的就會負責任…)

1. 如果股價高估遠超過內含價值, 或是公司無法通過時光機考驗, 那麼上述的推論就沒有什麼幫助.

2. 本益比愈低的公司愈值得投資, 一來股價接近真實價值, 二來有風險溢酬.

3. 以除權後的參考價買入股票也會賺, 不參加除權所以也不用繳所得稅.

4. 除權之後股價不漲反跌, 可能是大家看壞這家公司, 故以更高的折扣因子來看待它.

5. 如果我想錯了, 麻煩提醒我一下,謝謝!

我讀 «投資金律» – 上

這本書是由威廉•伯恩斯坦醫生所寫的, 雖然他的職業是有錢的醫生, 但他也是個能寫書的投資的散戶.

我想, 醫生應該都是聰明人吧! 所以伯恩斯坦有他自己的投資觀點. 首先他重視投資理論, 其次是歷史, 再來是心理學, 最後是投資產業的生態觀察.

理論是指什麼呢? 作者指出高報酬來自高風險, 比方說小型價值股在很長的一段時間中表現得比其他區隔中的股票收益都來得好. 這是因為危機一直沒有發生, 而人們已經事先低估了小型價值股的股價以防萬一. 若是危機真正發生了, 這個預估就會成真, 而使得小型價值股的投資人重重摔一跤. 反之, 危機沒發生, 投資人就會有意外的收穫.

投資垃圾債券也是一樣, 如果這些公司都沒有違約, 投資人就會大賺. 反之, 只要有一部份的公司無法按時付息, 投資人就會虧損. 如果某家公司體質很健全, 或是某個經濟體系表現得十分穩健, 那麼風險既然很低, 報酬也會走低. 因此, 作者直言討資好公司賺不到錢! 像是麥當勞、可口可樂等等.

或是有人會想到: 這些穩當的公司, 不就是巴菲特投資的標的嗎? 沒錯! 這就要講到歷史. 歐美承受過多次的泡沫經濟, 從英國的南海南泡沫 (1720)、密西西比泡沫(和前者同時發生於美國)、鐵路泡沫 (1845)、大蕭條 (1929)、電子泡沫+閃耀五十 (Nifty Fifty) 破沫 (1973)、科技股泡沫 (2000)、到金融海嘯 (2008), 每次都會發生狂喜狂悲的結局. 而巴菲特入市的時候, 恰巧就是大蕭條 – 人群遠離股市的時候. 若是他早入行個幾年 (1972), 麥當勞和迪士尼的本益比高達 70, 拍立得本益比則是 100, 相信老巴一定買不下去!

熟讀歷史, 並不只是告訴大家 “有泡沫" 這件事. 作者以長期的觀察心得, 告訴我們股票和債券的投資報酬率其實差不多. 債券在統計數字上輸給股票 主要是因為金本位制在上個世紀中被放棄了, 大量印出的鈔票, 造成了債券收益的下跌. 如果排除這個可一而不可再的因素, 以後股債兩方應該是互有領先的局面, 因此大家不要認為股票獨好, 而把財產全部押在股票上. 頂多是放 75% 的資金在股票, 其它應該投資債券.

心理學的單元就是告訴大家, 不要過於自信, 認為自己可以打敗大盤. 作者認為市場上有哪麼多的專業操作者, 他們有錢、有工具、消息又靈通, 因此小散戶沒有機會勝出! 基於效率市場的假設, 我們小散戶只能做指數型的投資, 賺取穩當的報酬. 比較恰當的比例是: 40% 投資美國 (美國 GDP 佔世界的 10%), 30% 投資海外, 最後 30% 投資債券. 如果要投資指數型基金, 作者建議投資手續費低廉的先鋒基金, 千萬不要當冤大頭去買一般的基金!

作者在產業這個部分要說的重點, 就是基金經理人的目標和散戶是互相違背的. 基金經理人只要搞大基金規模就賺飽了, 因此並不會認真地為顧客著想. 就算是他們想為顧客做些什麼, 幾乎所有的基金都不能做到長期穩定地賺錢. 根據統計, 前幾名的基金, 有 7/9 的機會變成後幾名. 反之後幾名的基金, 有機會變成前幾名. 大家投資的功力都和黑猩猩差不多, 因此不需要讓他們白賺手續費.

投資的四大關鍵, 大概都整理在上面了. 後面我再根據實做考量寫一篇.

我讀 «你會問問題嗎?»

這本書的作者是 Michael Marquardt, 譯者是方吉人女士. 當初買這本書的時候, 心裡也在想這個問題, 所以就隨手買下, 但說實在的已經閒置多年. 質問力剛好也是弘兼憲史書中所提到的指導力的主軸, 對於沒有經驗的人要用教導, 而有工作力的屬下要用指導. 一旦發動了指導的模式, 當然就不能一昧地自己說, 還要聽聽看對方講什麼?

然而, 在弘兼憲史的書中, 主管幾乎是無所不能的, 所以他們的質問往往是一種包裝, 主管已經知道目標是什麼? 只不過要屬下去思考: 我的目標是什麼? 然後主管再去引導屬下思考現狀和目標的差距, 以及如何達成目標.

但是在本書當中, 作者完全把命令和質問當作完全不同的管理方式. 無論經驗多還是少, 作者一律認為應該要用問問題來管理. 也就是說, 主管要承認自己是無知的, 然後請大家把想法都說出來. 最後再由會問問題, 思路清晰的主管, 指引大家走到正確的方向. 除了答案明確的技術問題, 包括公司的願景也都是上問下, 下答上, 然後才由主管拍板定案. 如果在日本人的心目中, 大概覺得這樣有點不可思議吧!?

在問題的表達方式上, 弘兼憲史認為可以用 I 來代替 You. 與其說 “你怎麼會捅出這麼大的簍子呢?" , 不如說 “這樣結果讓公司的人都很煩惱啊!" 也就是避免把對方當作問題的主詞. 但本書的作者是以我們平常熟悉的說法來區隔: 一個是批評性的問題, 一個是學習性(建設性)的問題. 我們要避免問批評性的問題, 而是以學習的心態去問問題, 以便找出我們需要的答案.

[反例] “終身編號 1314947733 (一生一世就是淒淒慘慘), 你的 bug 解了沒?" 這不是質問. 而且這是一個封閉性的問題, 不但不會得到我們要的訊息, 反而造成關係的緊張, 連真正的問題也問不出答案了.

弘兼憲史重視問問題的情境, 需要讓屬下信任自己, 並且願意說出心裡的話. 本書的作者比較沒那麼感性, 他著重在事先做好準備, 問對的問題, 傾聽, 然後找出方向. 無論如何, 傾聽都被視為是問問題的一大關鍵. 另外一個關鍵在於行動, 本書說, 如果只是傾聽而不行動, 不久就會被看穿, 日後也很難再聽到真實的聲音.

我讀 «極簡歐洲史» (下)

政治這個單字 (politics) 來自希臘文的城邦 (polis), 而後者我看起來像是警察…哈! 總之, 希臘實行直接的民主, 而民主的基礎又在於階級與軍隊. 因為城邦之間不免發生戰爭, 所以希臘人必須兼職當軍人 (斯巴達是個例外). 元老會議決定開戰之後, 軍人只有高喊同意, 齊唱軍歌的份.但久而久之, 民眾/軍人有了自己的思想, 他們想要優先保護自己的部落, 因此部落變成了選區, 每個選區分開投票, 成為今日選區制的源頭.

羅馬人的政治最初是君主制, 但是中間出了個被推翻的暴君, 所以變成了共和制. 在共和制之下, 羅馬人選出兩位執政官, 他們的任期只有短暫的一年, 而且兩人還要有共識, 他們的決策才算數. 執政官的權利似乎來自於公民大會. 這些 “公民" 在戰時都是軍人, 所以他們的權利大小就和他們的口袋深度或戰鬥力息息相關.

有錢的軍人可以自備坐騎, 沒錢的人就當步兵, 步兵中有錢的可以全部武裝, 但窮光蛋就只好使彈弓了. 在這些不同等級的軍人, 每個團體都有一定的選票, 總票數為 193 票 (或許是選舉人票的濫觴). 其中 98 票屬於騎兵和一等步兵, 而三、四、五等步兵的人數雖然較多, 但是在選舉人票上居於少數. 因此有錢人幾乎可以決定執政官.沒錢的平民幾經抗爭, 除了爭取到護民官的設置, 實際權力也增大不少.

不同於我們的歷史課本所告訴我們的, 堯舜禹湯的禪讓政治並非中國所獨有. 羅馬的皇帝自從奧古斯以後, 也是由前任皇帝所遴選, 再經過元老院同意通過.在兩百年間 (BC27 起算), 皇帝的繼承人都有一定的表現, 沒發生過甚麼重大失誤.

不過第三世紀的日耳曼人的入侵, 使得羅馬帝國變得民生凋敝. 皇帝戴克里先為了遏止通膨, 甚至下令哄抬物價者死刑, 禁止商人轉業, 也禁止商人的兒子轉業! 使出這一連串的非經濟手段, 其實已經是狗急跳牆了. AD 313 年, 君士坦丁大帝面臨更嚴苛的考驗, 他對羅馬的神明已經失去信心, 因此轉向基督教的懷抱. 在君士坦丁大帝之後的皇帝據說更加地離譜, 他們開始模仿波斯皇帝 (就像 300 壯士的 Xerxes 那樣) 把自己當作神, 但是他們再也不走出皇宮了.

西羅馬帝國完蛋之後,日耳曼人的社會實施封建制度. 於是領主握有實權, 而國王擁有正統的名分. 此後國王都把王位傳給子女, 並透過封賞領主來確立自己的地位. 不過國家大事已經不是國王說了算, 神職人員, 貴族和平民三種不同地位的人必須都到國會去開會.

地位 (estate) 和階級 (class) 不代表同樣的同西. 金銀滿溢的平民, 富甲一方的貴族, 腰纏萬貫的主教才能夠去開會, 窮人當然就無法參與政事. 英國保留了這個傳統, 所以貴族和主教在上議院開會, 而平民代表在下議院開會. 中世紀的君主並不需要常常召開三級會議, 如果要開會, 幾乎都是為了加稅以便打仗. 隨著人口的增加, 都市的管轄權也下放到了市長和市議會, 這點和現在沒有太大的差異.  

到了十五世紀, 君主們想到一個不必經過議會就可以建立軍隊的方法 – 那就是賣官. 國王把鹽稅、酒稅都外包之後, 就可以買進大砲來對付不聽話的貴族. 然而, 國會這一方自然不甘心讓國王的勢力坐大, 於是國王和國會也發生了角力. 在英國發生的 “光榮革命" 就是國會決定王位繼承權的例子. 

說到繼承權, 日耳曼人原本是繼承制與選舉制的混合. 基本上能夠被選上的國王, 本身就是貴族. 法國由於有很長的一段時間, 爸爸都生出好兒子, 因此慢慢就變成了繼承制. 但德國的國王可能比較不會生, 所以後來全靠選舉來決定. 想當國王, 除了要巴結這些 “選舉人" 之外, 還得要搞好和教會的關係. 因為有時候, 1/3~1/2 的國土其實是由教會所掌管的.

英國、法國、西班牙都崛起成為強國之際, 中歐國家則陷於上面所提到的那種混亂. 雖然國王管不動他的國家, 文藝復興和宗教改革倒是都得到了成長所需要的空間.

再說到語言這個有趣的議題, 羅馬帝國的境內, 西邊說拉丁語, 而東邊說希臘語. 時至今日, 羅馬人所用的拉丁文, 隨著羅馬帝國的分裂, 幾乎已經沒有人在使用了.所謂的羅曼語系、羅馬語系、拉丁語系, 都是指源自羅馬人的語言. 其中以法文、義大利文和西班牙文較具代表性.

那麼, 為何原來的拉丁文會變得亂七八糟呢? 作者說, 拉丁文以字尾變化來決定一個字在一句話裡的意思, 所以原本不需要介係詞 (in or of). 英文的西元是 in the year of the lord, 但拉丁文就是 anno domini, 就算倒過來變成 domini annon 也不會改變它的意思.

但久而久之, 不喜歡背那麼多字尾變化的人, 就採用假借法來代替正規的文法. 拉丁文用來強調的 “那個" ille 或 illa 就變成了法文的 le 或 la, 義大利文的 il 或 la, 西班牙文的 el 或 la. 作者提了一個問題, 那日耳曼人呢? 他們的影響力到哪裡去了? 答案是: 他們主要在北方 (如: 多瑙河以北) 發揮作用. 而斯拉夫語系的民族則是固守傳統, 他們沒有受到日耳曼民族或是拉丁文的影響.

整體而言, 作者認為這些語言的差異有一定的限度, 因為他們可能都來自印歐語系. 原先的語言學家認為, 人類所說的話應該源自亞當和夏娃的希伯來語, 不過那只是附會聖經而已. [note] 匈牙利和芬蘭的語系並不是印歐語系, 因為他們的祖先來自亞洲.

最後 review 一下英國人說法文這件事. 原本英國就經歷過多個王朝的統治, 日耳曼語系在英國比較占上風. AD 1066 年, 威廉公爵帶著夾雜拉丁文的羅曼語系法文進入了英國. 於是乎, 英文的單字幾乎都有兩套, “國王" 和 “國王的" 既可以是 king, kingly, 也是 royal, regal, sovereign. 作者說, 這就是為何英文單字比法文和德文多的原因, 畢竟英文是德文加法文的混合加總.

我讀 «極簡歐洲史» (上)

前幾天去金石堂的時候, 剛好看到這本書, 於是趕快買回來讀完. 對我來說, 了解歐洲的歷史可能無助於了解今天歐洲會不會發生金融風暴之類的問題, 但是對於已經困擾我很久的幾個問題, 我都在這本書中找到了解答.

本書是一個澳洲的歷史學家 John Hirst 所寫的, 內容不過短短的 250 頁左右, 但作者根據幾個不同的面相, 幫我們上了很有意義的一課. 這種寫史的方法讓我想到黃仁宇先生的 “萬曆十五年", 不過本書實在是簡單有趣多了!

首先說到希臘和羅馬, 我一直很納悶, 為何電影中的斯巴達 300 壯士會和 “黑人" (波斯人) 對戰? 如果黑人這麼厲害, 殺得歐洲人潰不成軍, 那後來美國人為何有種把黑人當奴隸呢?

按本書的說法, 希臘人 (包括雅典和斯巴達) 的生存範圍只在地中海的沿岸, 向東延伸到黑海附近.  波斯人在最強大的時候, 則曾經扼住黑海的咽喉, 最後被亞歷山大大帝所滅. 所以波斯人應該不是黑人, 在網路上搜尋了一下, 大家都說電影誤導觀眾.

因為羅馬人比希臘人驍勇善戰, 所以希臘被羅馬所滅. 但羅馬人也有不如希臘人的地方, 因此他們主動吸收希臘人的優點 (如幾何學). 影響所及, 就是把歐洲的兩大古老語系都保留了下來. 羅馬人原本使用拉丁文, 但是希臘文也沒有因此失傳. 作者認為, 構成歐洲文明的第一個要素就是希臘和羅馬文化.

構成歐洲的第二個要素是基督教. 就算不信基督教的人也都知道,耶穌出生的時候, 當時的統治者是羅馬皇帝. 耶穌是猶太人 (神應該是沒有國籍啦, 但是一定要交代一下), 居住在羅馬帝國邊邊的角落. 假如我們把羅馬帝國的地圖攤開, 它西到英格蘭, 南到北非, 北到萊茵河與多瑙河, 東到中東.  因此耶穌不論怎麼樣地傳教, 其實都不至於動搖羅馬帝國的國本. 更別說希臘和羅馬本身都信奉多神 (以希臘, 羅馬神話為證).

真正擔心這些傳道者的反而是猶太教的領導人, 他們聯合羅馬人的力量, 把偏離教義的傳道人處以死刑. 耶穌是這些傳道人中的一個, 只不過, 他不僅僅傳播踰越猶太教教義的福音 (馬太福音 – 愛敵人), 更以神的獨生子的身分取代了猶太教領導人正統的地位. 這樣當然就難逃被出賣的命運啦! 後來, 基督教傳教士保祿更明確地把基督教定義為一個非猶太人也可以信奉的宗教. 憑藉著這種普遍性, 基督教終日後於熬到成為羅馬帝國國教的那一天. (就像儒教在中國突然變成正統那樣.)

歐洲的第三個元素是日耳曼蠻族. 日耳曼人經常性地侵略羅馬帝國, 狀況類似中國的匈奴. 原本日耳曼人只是在羅馬帝國攻城掠地, 搜刮財物, 他們對統治國土沒有興趣, 甚至也承認羅馬君主的統治權. 但是羅馬帝國實在是太弱了, 即便君士坦丁大帝變成了基督徒, 西羅馬帝國所有的土地終究還是都落入蠻族之手.

不過就在這個黃金的歲月裡, 羅馬的基督教徒由旁支變成正統, 一百多年的時間, 讓他們已經建立了龐大教會系統. 不擅於治國的日耳曼人雖然得到了土地, 還得借助基督教會的力量來管理國家. 日耳曼民族的戰士性格, 使得他們到處封疆裂土. 這種國王管不動貴族的環境, 造就了歐洲人 “並非所有的東西都歸國王所有" 的思想基礎, 和中國 “率土之濱莫非王土" 的觀念大異其趣.

作者說, 現代三軍統帥閱兵時, 嘴裡唸唸有詞的傳統, 就來自日耳曼國王檢閱貴族派來的老弱殘兵的嘟囔. 此外, 基督徒因為本身受到希臘和羅馬文化的薰陶, 所以積極地保留了許多和基督教義無關的文物資料. 某些文獻能夠重見天日, 就是因為教會的保護 – 修士們不斷謄寫古籍的結果. 然而, 教會本身是一個球員兼裁判的機關. 當時並沒有聖經這種印刷品在民間流行, 對於不懂拉丁文的平頭百姓, 教義都是由教會自己說了算.

因為東羅馬帝國還沒有滅亡, 日耳曼人卻真正擁有歐洲的統治權, 所以有一段時間裡, 日耳曼法律和羅馬法律是並行的. 當時根據罪犯本身的種族, 來決定採用哪一種方式來審判. 如果是羅馬式, 就聽法官的, 如果是日耳曼式, 主要採用酷刑, 決鬥, 賠錢等方式解決. 在這個系統裡, 法官沒有太大的地位, 但判決時倒是需要神父在場做上帝的見證. 換言之, 教廷本身走的是日耳曼路線, 直到十二世紀時, 東羅馬帝國在六世紀所寫成的查士丁尼法典出土, 教會受到它的影響, 才告誡神職人員不得參與酷刑.

從書中看來, 日耳曼人真是會打仗. 因此羅馬帝國甚至派他們轄下已定居的日耳曼人和入侵的日耳曼人打仗. 奇怪的是, 日耳曼人願意打日耳曼人, 卻不願意做皇帝. 即使日耳曼人已經當家作主了, 還非得找一位羅馬人來當他們的傀儡皇帝不可. 最後, 一位日耳曼領袖 Odoacer 終結了這個鬧劇, 他自立為義大利國王, 然後把西羅馬帝國的皇冠送到東羅馬帝國去, 正式和羅馬帝國畫清界線, 也宣告了西羅馬帝國的滅亡 .

第七、八世紀的時候, 穆斯林在東邊打敗東羅馬帝國, 在南邊侵入北非, 在西邊則占領了西班牙. 換句話說, 幾乎是從南邊對日耳曼人形成了大包圍. 守住歐洲不被穆斯林占領的關鍵在於法蘭克王國的鐵鎚查理 (Charles Martel). 顧名思義, 法蘭克王國的範圍就在今日的法國一帶, 但是領土更大. 而穆斯林穩穩守住西班牙的數百年間, 也把阿拉伯和希臘的文化在此發揚光大.

西元第九、第十世紀,北方的維京人也來歐洲一遊. 因為穆斯林在地中海域占盡優勢, 所以歐洲各小國紛紛棄守海防. 這樣的環境給了維京人 (諾曼人) 長驅直入的先天條件, 輕鬆地把教會的財富當作肥羊宰. 法蘭西國王和諾曼人做了妥協, 把諾曼地這塊地區讓給諾曼人, 交換條件是要求他們停止掠奪. 百年之後, 諾曼地公爵威廉變征服了英國. 所以英文的祖先其實是某種法語. (後面有更詳盡的章節專門講語文的演化).

基督教世界經過喘息之後, 決定要把回教徒趕出西班牙. 前後花了四百多年, 終於讓西班牙改信基督教. 在東邊的狀況是, 西元 1095 年起, 十字軍東征穆斯林, 企圖奪回基督教的聖地, 經過兩個世紀的時間才結束. 若干年後, 土耳其人繼穆斯林也大肆侵占東羅馬帝國的領土. AD 1453 年, 土耳其攻占東羅馬帝國的首都. 君士坦丁堡淪陷之後, 當地的基督徒帶著珍貴的古希臘文獻逃到義大利, 讓這些代表歐洲文化源頭的文物回到西方的懷抱.

西元十六世紀, 修士馬丁路德從聖經裡保祿寫給羅馬教會的信中讀到 “你只要相信耶穌基督就能得救“. 這句話使得馬丁路德想到: 我們這麼卑微的人, 哪有什麼資格可以榮耀上帝? 我們只要相信上帝就夠了. 所以馬丁路德把聖經翻譯成了德文, 讓每個人都有機會去了解上帝, 而不是透過教會的翻譯.

原本這種離經叛道的行為, 天主教會也是不能容許的. 不過因為印刷術的發達, 和各個邦聯的私心自用,已經闖出名號的路德教派正好可以讓邦聯的小國王合理地回收當地教會的權力. 於是乎馬丁路德可以堂而皇之地開設分店, 英國也藉機建立了自有品牌的英國國教. 當然, 這裡的說法比較簡化,新教和天主教還是兵戎相見打了一百多年但不分勝負.

以上的章節 (一到三章) 大致交代了歐洲文明的三個要素: 希臘與羅馬文化, 基督教與蠻族入侵. 至於十五世紀的文藝復興和十七世紀的科學革命我就省略了. 這本書很有趣的一個地方在於: 它某方面像是參考書. 每個段落的後面, 作者都會提問本段的宗旨,  測試讀者有沒有看到重點? 比方說: 羅馬帝國為何從盛世走向了衰亡? 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