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球案例 – RockWood & Co

本案例出現在巴菲特傳記 “雪球" 上冊的第 21 章 “站在哪一邊". 有一家製作巧克力屑的公司 Rockwood, 因為庫存中有很多漲價的可可豆, 所以身價暴漲. 投資人如何從中賺錢呢?

Rockwood 的股東, 請求葛拉漢紐曼公司把它買下來, 但後者覺得太貴.

Rockwood 的股東, 找上另外一位投資人普立茲克 (Jay Pritzker). 他依據法律將公司分為兩個部分, 並將其中一個部分清算, 使得 1,300 萬磅的可可豆歸入清算的那一個部門.

接著, 普立茲克要求股東用股票來換可可豆. 股價 34 USD 的股票, 可以換到價值 36 USD 的可可豆. 因此股東們樂意交出他們的股權, 來換取 2 USD 的利潤. 這個利潤不可說是無風險, 因為可可豆可能會跌價.

葛拉漢 (就是葛拉漢紐曼的老闆) 看出獲利模式, 只要到市場上大量收購 Rockwood 的股票, 拿去換可可豆, 再用 36 USD 把可可豆賣出, 就有 2 USD 的價差. 為了預防可可豆跌價, 同時他再賣出 36 USD 可可豆的期貨, 並且用換來的可可豆沖銷. 這樣風險就消失了. 一旦放空可可豆也無利可圖的時候, 他就可以停止買進 RockWood 的股票.

巴菲特當時身為葛拉漢紐曼的員工, 每天都在幫老闆處理上述的交易模式, 但是他有自己的想法. 他認為 Rockwood 拿出來交換的可可豆只是一小部分, 公司裡面還有更多的可可豆. 普立茲克只是拿出部分可可豆做誘餌, 目的還是要收回股權, 大賺一筆. 因此巴菲特用自己的錢, 買進 222 股的 Rockwood 股票. (價值大約是 222 股 x 34 美元/股 x 7 倍通膨 x 32 匯率 = 169 萬現在的新台幣, 下面用 NTD 取代現在的新台幣一詞)

果然, 最後 Rockwood 的股價飆上 85 USD, 因此巴菲特獲利 291萬 NTD, 比辛苦套利的收穫還大.

[note] 7 倍通膨這件事非常可怕. 這表示在 57 年之間 (1950~2007), 平均每年通膨 3.5%. 如果獲利率 (存款利率) 小於 3.5%, 過了 57 年就會變成窮鬼. 獲利率等於 3.5%, 還可以維持原來的生活. 但獲利率大於 7% 的話, 久而久之就會變成大富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