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讀 "青銅小子" 的聯想 – 感謝老師

這本書是女兒的課外讀物, 從封面上的貼紙看來, 這是全國教師會推薦給國中生的好書. 上週六吃早餐的時候, 我看完了報紙, 也就順便把這本書看完了.  因為前幾章是作者小野的老婆以他兒子的身分寫的, 裡面的童言童語很好笑. 我拿去跟女兒分享這本 “笑話集", 發現女兒完全沒有翻過這本書. 我再跟老婆分享,  才知道她也從來沒有動過這本書, 我就成了全家第一個讀這本書的人…

雖然前幾章真的很好笑, 但是等到書中小野的兒子上小學之後, 一切就變得不好玩了. 因為學校的老師不喜歡小野的兒子, 覺得他太愛講話, 是個問題兒童.  然後呢, 就在轉班、轉學這些問題上打轉, 小野夫婦想要幫兒子找一個不要歧視他的學校而不可得. 看來這位書中的第三人稱主角的國小、國中生涯都是慘兮兮的. 最後, 主角考上了一間不錯的高中, 算是以輕喜劇收場. 因此我的老婆也說我騙她, 這本根本不是笑話集~~

想起小學、國中的時代, 的確是有一些不太稱職的老師. 因為年代久遠, 我也不敢說那些老師算不算是心理變態? 總之, 惡師絕對是為數不少的. 至於學校教育是否那麼填鴨、死板、扼殺想像力呢? 我當時覺得是的. 不過我看了我女兒的作業之後, 覺得現在的教育方式或許比以前更填鴨吧! 雖然說題型可能更活潑了一點, 但是填鴨的本質實在難以掩飾.

就拿剛才女兒問我的國文來說, 裡面要回答哪一種輓聯用在哪一個場合. 十幾歲的小孩, 能見過多少死人呢? 說實在的, 我四十多年來也參加過不到幾場葬禮吧? 何況是分門別類地有西席之痛 (老師)、燕行失序 (兄弟)、西河之痛 (喪子)、梁木其頹 (聖賢)…等等. 小孩子連西邊為何是客、東邊為何是主; 西席為何是指老師都搞不清楚, 更何況是要一分鐘答好幾題呢? 能夠把音容宛在和音容苑在區分出正誤就差不多了吧! 剩下的時間多打點基礎, 以後才好蓋高樓.

雖然說有些老師或者同學真的是不良, 但是全班都不良, 只有我家小孩最優秀所以受到歧視的觀念也是不可長. 我知道一些有錢人的小孩就老是在轉學, 最後只好轉到森林小學去, 才能夠免於被老師同學欺負. 然而, 以我過去的經驗, 品學兼優的好同學也相當不少. 會欺負人的同學固然有一定的比例, 但是老實人也會交到同等級的知心朋友, 很難碰到天下皆濁, 唯我獨清的狀況. 如果學生碰到只有我對, 其他人都錯的處境, 還可以說是涉世未深. 但是家長也進去攪局就不太好了.

最後我想要感謝一下以前遇到的好老師, 雖然今天不是教師節. 但是選日不如撞日, 等到教師節我可能就忘了, 哈! 首先要感謝我小學四到六年級的導師 – 李長恭老師.  李老師教了我們很多課外的東西,  他做人公正是我們最好的身教. 我無法忘記小六快畢業的時候, 他問我們誰有把握可以考上建中、北一女? 班上只有幾個人舉手, 包括不知天高地厚的我. 後來考上的也幾乎就是這些同學. 我也想要感謝國三的導師與數學老師 – 余霖老師/校長, 他現在已經是翰林出版社的執行長了. 教我英文的蘇白桂老師、國文的胡慧怡老師、歷史的譚影蒼老師. 這幾位老師都教得很好, 使我終身難忘.

個子嬌小的譚老師會講很多歷史典故, 胡老師長得超漂亮, 而且特別欣賞我 “當時的" 作文, 使我信心十足. 蘇老師講得很清楚, 使我一年追上三年進度, 差一點聯考就滿分. 余老師除了把我從數學喜憨兒的等級提升起來, 他也認真改我們的日記, 教我們打拳, 教我們做人處事的道理. 眾位老師能把我這棵朽木都能雕成駝客, 教學功力實在是無庸置疑. 還有一些老師值得感謝, 不過我唸過三個小學和兩個國中, 卻只有兩本畢業紀念冊, 即使想要按圖索驥, 也沒辦法掰出來了. 歹勢!

note: 我小學一直轉學是因為老爸沒錢買房子, 只好到處搬家. 國中去唸介壽是因為我原本每天都在幫同學畫圖換作業抄, 完全沒在唸書. 到了國三自己想換個環境,  重新塑造好學生的形象. 老爸叫我自己選學校, 所以我就做了兩個籤, 一個南門、一個介壽. 結果抽中介壽…, Lucky!

我讀 «大衝撞。»

“大衝撞" (When Markets Collide) 這本書是一位待過 IMF (國際貨幣基金會)、PIMCO (The Pacific Investment Management Company) 、哈佛管理公司的經濟學者穆罕默德·伊爾艾朗 (Mohamed A. El-Erian) 寫的書. 這裡面的觀點非常地學術, 用來解釋這次的金融海嘯. 讀者可以從裡面得到一些啟發, 雖然它讀來無趣又吃力.

首先, 大家可以先回想次貸風暴發生以前的狀況. 當時物價便宜, 股市雖然沒有上萬點, 不過市況還算是相當繁榮, 油價也沒有特別值得擔心的地方. 大家都認為美國正常發展的話, 我們的產品就可以外銷賺錢! 就算美國人都是靠著浪費與負債來拼經濟的, 但這種情況畢竟已經持續數十年之久, 應該算是 “常態". 如果有人認為常態不合理, 那應該只能算是 “雜音" 吧!

沒錯! 這本書就是從雜音這個觀點出發的. 金融海嘯本來就可以預期, 但是大家都不做如是想, 諤諤之言反而變成了雜音, 美國聯準會前主席亞倫葛林斯班在 2005 年指出 “美國聯邦基金利率連續且明顯上升, 長期利率卻反而下降" 是個謎題. 換言之, 他也無法解釋原因. (書中有提到好幾個說法, 也就是學者專家看圖說故事, 幫這個狀況找了一些理由來自圓其說.) 紐澳的利率遠高於日本, 匯率卻不貶值, 這也是有違於常理的. 但是大家忙著套利, 便將這種違背經濟學的現象, 解釋為 “高通膨" 的結果. 因為話是人說的, 即使因果關係發生錯置, 有時候可以說得通.

即使效率市場學派認為市場絕對有效率, 地上絕對不會有 100 塊而沒人撿. 不過的確有感染效應 (A 股市下跌導致 B 股市下跌, C 國家賴帳, 導致 D 國借不到錢), 黑天鵝效應 (大家都不相信某些事實), 延遲效應 (一個過熱已久的市場遲遲不回檔, 直到某一天)… 等等. 這些都導致市場不合理. 也就是因為市場不合理, 所以才值得討論我們應該做些甚麼事來回應. 

作者認為,  2007 年的經濟環境和過去已經有很大的不同. 新興國家確實已經取代了美國、歐洲、日本的的成長力道. 新興國家固然一開始還沒有適應自己賺錢的情況, 但是已經慢慢地走向主權基金的管理. 這一筆龐大的熱錢被稱為 21 世紀的財富管理, 而避險基金則是 19 世紀末的東西.  因此, 作者認為未來的操盤人需要有新的視野, 資產要做適當的配置.

在這本書的開頭, 作者就提到資產管理的終點和旅程都很重要, 他已經知道終點, 但是不是很確定旅程. 因為終點就在於新興國家取代了美國, 新興國家擁有大筆的資產, 而美國只有大筆的負債. 作者以他在 IMF 以及管理哈佛大學校務基金的經驗, 他認為美國應該停止浪費, 而新興國家應該減少出口, 而轉向內需市場.

或許這是金玉良言, 但作者自己也提到, 即使是 IMF 也沒有辦法做到這件事, 因為 IMF 的勢力來自放款給新興國家, 賺取利差. 但是今天新興國家已經幾乎都不需要向 IMF 借錢了(IMF 現在唯一的客戶是土耳其). 另一方面, G8 是作者認為更適合取代 IMF 的國際仲裁者. 可惜 G8 國家以其私心, 拒絕有實力的新興國家, 如中國, 加入; 只是搞一些餐會之類的非正式管道與新興國家溝通, 卻不願意分享權力, 因而也是難成大器.

大家可以發現, 這本書最適合的讀者群並不是像我這樣的小投資人, 而是超級基金、甚至是主權基金的操盤手. 裡面提到的幾個觀念, 我也完全不了解. 比方說厚尾 (指統計上的左尾過長) 的相關章節, 我就無法分辨它與長尾效應是不是同一回事. 但是裡面還是有幾個地方值得了解. 比方說:  基金管理人按照 2/20 收費 (管理費 2%, 獲利佣金 20%) 導致基金管理人的道德風險, 他們可能傾向把基金規模弄大 10 倍, 而賺取無風險的 2% x 10.

另外作者也提到避險基金分為總經型 (macro) 與多元策略型 (multi strategy). 前者像是索羅斯會放空某個國家的貨幣,總經型避險基金的觀點是: 總體經濟面的不合理, 終究會崩盤的地方. 因此可以加以狙擊、或者說是"避險". 後者呢, 提供許多相關性低的投資標的, 以期望創造最大的報酬. 至於私募基金, 據說好壞完全差在經理人的眼光, 好的私募基金和差的私募基金, 報酬可能相差 15%. 但是好的股票經理人和差的股票經理人, 表現可能只差到 1~3%.

從這本書裡面, 我們雖然多多少少可以讀到一些東西. 不過我想我是個錯誤的讀者吧!? 最大的收穫只在於確認了經濟專家已經從數據面, 歸納出美國將不再是世界經濟火車頭的結論. 和我們生活最相關的, 則應該是確認美股和台股的連動性將會降低吧! 哈!

[note for this book]

古德哈特定律 (Goodhart’s law): 任何可以辨識的統計關係終將失靈, 可以套利的標的一定會變得無利可圖.

阿法值: 實際附加價值.

貝他值: 根本報酬.

購買國外軟體之課稅規定

向國外的自然人或是法人購買軟體的話, 稅制會分為標準化軟體和客製化軟體兩種情況.

假如我今天上網找了位印度人來幫我寫軟體, 花了 100 萬. 那麼國外這位軟體工程師, 是要繳所得稅的喔! 根據所得稅法第 8 條的規定, “…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秘密方法及各種特許權利,因在中華民國境內供他人使用所取得之權利金。" 是要課稅的. 這個稅額是 20%, 所以我只能給印度工程師 80 萬元, 20 萬元要幫印度人繳稅給中華民國的政府.

若是我沒有幫政府留下這筆錢, 政府既然管不到老外, 就會找我來要這筆稅金! 若是我當初沒有預先扣款, 以至於印度人拿著白花花的 100 萬消失在網路世界的話, 我就會變成唯一的冤大頭囉!

假設我拖欠這筆別人的所得稅又屢催不補, 根據所得稅法 114 條, “其未於限期內補繳應扣未扣或短扣之稅款,或不按實補報扣繳憑單者,應按應扣未扣或短扣之稅額處三倍之罰鍰。" 換言之, 如果企圖消極抗稅的話, 我要繳的稅金就變成了 60 萬.

以上是客製化軟體的規定, 再來看一下標準軟體. 如果是標準軟體就不用這麼 “厚工"了. 因為標準軟體為大量生產, 政府一定找得到人課稅, 包括進口貨物稅、代理商所得稅之類的. 此時花錢的冤大頭客戶就不用肩負替政府討稅的任務了. 

第 8 條
(中華民國來源所得)
本法稱中華民國來源所得,係指左列各項所得:
一、依中華民國公司法規定設立登記成立之公司,或經中華民國政府認許
    在中華民國境內營業之外國公司所分配之股利。
二、中華民國境內之合作社或合夥組織營利事業所分配之盈餘。
三、在中華民國境內提供勞務之報酬。但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於
    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留合計不超過九十天者,其自中華民
    國境外僱主所取得之勞務報酬不在此限。
四、自中華民國各級政府、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及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
    人所取得之利息。
五、在中華民國境內之財產因租賃而取得之租金。
六、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秘密方法及各種特許權利,因在中華民國
    境內供他人使用所取得之權利金。
七、在中華民國境內財產交易之增益。
八、中華民國政府派駐國外工作人員,及一般雇用人員在國外提供勞務之
    報酬。
九、在中華民國境內經營工商、農林、漁牧、礦冶等業之盈餘。
一○、在中華民國境內參加各種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等之獎金或給與。
一一、在中華民國境內取得之其他收益。
第 114 條
(違反扣繳義務之處罰)
扣繳義務人如有左列情事之一者,分別依各該款規定處罰:
一、扣繳義務人未依第八十八條規定扣繳稅款者,除限期責令補繳應扣未
    扣或短扣之稅款及補報扣繳憑單外,並按應扣未扣或短扣之稅額處一
    倍之罰鍰;其未於限期內補繳應扣未扣或短扣之稅款,或不按實補報
    扣繳憑單者,應按應扣未扣或短扣之稅額處三倍之罰鍰。
二、扣繳義務人已依本法扣繳稅款,而未依第九十二條規定之期限按實填
    報或填發扣繳憑單者,除限期責令補報或填發外,應按扣繳稅額處百
    分之二十之罰鍰。但最高不得超過二萬二千五百元,最低不得少於一
    千五百元;逾期自動申報或填發者,減半處罰。經稽徵機關限期責令
    補報或填發扣繳憑單,扣繳義務人未依限按實補報或填發者,應按扣
    繳稅額處三倍之罰鍰。但最高不得超過四萬五千元,最低不得少於三
    千元。
三、扣繳義務人逾第九十二條規定期限繳納所扣稅款者,每逾二日加徵百
    分之一滯納金。

核釋標準化軟體之課稅規定

《賦稅》2007/4/11

為解決標準化軟體之課稅問題,財政部已發布下列解釋:

一、外國營利事業直接將未經客製化修改之標準化軟體,包括經網路下載安裝於 電腦硬體中或壓製於光碟之拆封授權軟體(shrink wrap software)、套裝軟體(packaged software)或其他標準化軟體,銷售予國內購買者使用,各該使用者不得為其他重製、修改、轉售或公開展示等行為者,得視為商品之銷售,其銷售收入應按一般國際貿易認定。

二、外國營利事業透過國內經銷商,將未經客製化修改之標準化軟體,透過網路下載或壓製於光碟,依購買之國內最終使用者指示,將該等軟體安裝於其購買之電腦硬體設備中,併同硬體出售,而該經銷商不得為其他重製、修改或公開展示等行為者,得視為商品之銷售,其銷售收入應按一般國際貿易認定。惟該國內經銷商,應就其經銷軟體銷售業務之所得,依所得稅法之相關規定申報納稅。

  財政部說明,依據所得稅法第8條第6款之規定,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秘密方法及各種特許權利,因在中華民國境內供他人使用所取得之對價,係屬權利金。惟由於軟體產業發展日新月異,電腦軟體之使用態樣亦日趨複雜,例如:國內最終使用者向國外營利事業直接或透過網路購買標準化軟體,購買者僅取得該軟體之使用權,而不得為其他重製、修改、轉售或公開展示行為者,其給付之對價,是否屬權利金?又國內營利事業向國外營利事業購買標準化電腦軟體,基於成本及時效考量,經由網路傳送方式直接下載取得,並依訂購套數支付軟體費,再依客戶需求壓製於光碟或安裝於電腦硬體中出售,其給付國外營利事業之軟體費用,究應認屬權利金或國際貿易商品之對價?因上開所得稅法第8條第6款,並無明確規範,致適用上易生爭議,實有參酌其他國家之做法,加以補充規範之必要。

  財政部指出,由於電腦軟體產業已臻成熟,為滿足廣大消費者使用之需求,部分電腦軟體已採標準化、規格化、大量生產之方式,例如:遊戲軟體、文書處理軟體、辦公作業系統套裝軟體等。此種未經客製程序之標準化軟體,雖法律形式上係授予買受人使用權,惟其經濟實質已近似軟體商品之銷售,故參照其他國家之做法,將國外營利事業取得該等標準化、規格化軟體之對價,視為商品之銷售,其銷售收入應按一般國際貿易認定。

  財政部並表示,上述有關標準化軟體,係相對於客製化軟體(customized software)而言,屬於現成可供銷售之軟體,供一般使用者使用,且未針對個別使用者撰寫或修改之軟體。買方取得在單一或特定數量之個人電腦安裝及使用程式之權利,但不允許執行任何方式之複製或修改,亦不得進行電腦程式之還原工程(reverse engineering)、解編譯(decompilation)或反向組譯(disassembly);所稱拆封授權軟體,指電腦軟體所有權人為對於一般使用者方便授權起見,單方面擬定授權之契約條款,並將此契約條款置於有形的媒介(如包裝盒)上,若使用者同意該授權條款,即拆封使用該電腦軟體。典型之拆封授權軟體無須經任何修改即可供一般大眾使用,屬於標準化軟體;所稱套裝軟體,指軟體業者為便於使用者使用該軟體,而採取大量、標準化、規格化之方式製造後,將軟體包裝成套出售。因此套裝軟體多為拆封授權軟體,而非客製化軟體。

紅電醫之謎

紅電醫這支股票由 13 元漲到 35 元, 雖然我也小賺了一點, 但是為何它能夠漲這麼兇? 直到今天我才了解.

紅電醫:本公司擬以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以籌措長期資金,其發行股數以不超過4,547,283股。

因為要現金增資, 當然要把股價炒高, 人家才願意花個溢價比方說 25 元來買它的股票. 所以這支股票在現增繳款之前, 股價應該可以維持不墜, 至少不會差太多.

不過呢, 紅電醫去年 EPS 1.89, 以小股本的公司來說, 算是不太會賺錢. 再能夠炒到多高的股價, 倒是不太樂觀.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98/04/23
2.公司名稱:紅電醫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董事會通過本公司擬依市場狀況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以籌措
長期資金案。
6.因應措施:提請98/06/04股東常會通過。
7.其他應敘明事項:
為因應本公司營運成長所需及其他長期發展之資金需求,並使資金募集管道更形
多元化及彈性化,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及公司資金需求情形,於
適當時機依公司章程、相關法令及下述各項辦理原則,辦理國內現金增資以籌措
長期資金。惟發行普通股募集資金,其發行股數以不超過4,547,283股為原則,
茲將其方式及內容說明如下:
(一)增資目的:購買生產設備及充實營運資金。
(二)增資股數:擬以現金增資發行4,547,283股普通股為上限,每股面額10元。
(三)發行條件:
1.依公司法第267條之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之15% 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外,
其餘85%擬提請股東會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由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
權利,全數提撥以詢價圈購方式辦理公開承銷。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
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足之。
2.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於98年2月17日金管證一字
第0980005893號函,及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下稱券商同業公會)於
98年2月18日以中證商電字第0980000267號函,針對「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
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發行價格折價成數,發佈放寬於98年
6月30日前向金管會申報之企業,得經由董事會決議通過修訂暫訂發行價
格由原先不得低於其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之簡
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 (或減資除權) 及除息後平均股價之九成
調整為八成,故本次籌資計畫之實際發行價格,擬依上述規定於圈購期間
完畢,授權董事會與主辦承銷商參酌圈購彙總情形議定之。
3.對原股東之權益而言,若以本次擬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之上限4,547,283股
計算,約佔本公司目前流通在外股數之21.24%,雖對股東權益產生一定程度
之稀釋效果,惟依上述券商公會函規定,應保留詢價圈購可配售總數量之百
分之五十,按照詢價公告前一營業日,原股東持有股份比例優先配售予原股
東,且仍受「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以下簡稱再行銷
售辦法)第二十七條、第三十六條及第四十三條之一第二項規定限制,且增
資之效益顯現後,可提昇公司競爭力以嘉惠股東,故應不致對原股東權益造
成重大影響。
依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第二十二條之一規定採
詢價圈購配售辦理之案件,並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應保留詢價圈購可配售總數量之百分之五十,按照原股東持有股份比例優先
配售予原股東,且仍受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
第二十七條、第三十六條及第四十三條之一第二項規定限制。原股東未認足
上述百分之五十之賸餘部分,由承銷商併入一般圈購人部分配售之。其原股
東身分之認定,應以該次詢價公告前一營業日為認定之基準日,由投資人於
參與圈購時,提供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證券存摺餘額等資料證明
其股東身分及持股數量。
(四)現金增資基準日:本次現金增資案待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另訂
增資基準日。
(五)本次籌資計畫之主要內容包括計畫項目、募集金額、預計進度及預計可
能產生之效益等相關事項,暨其他一切有關發行計畫之項目,擬提請股東會
同意,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調整、訂定與辦理,未來如因主管機關指示修
正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需要變更時,亦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六)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Shell Script in Makefile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試圖在 Makefile 裡面寫個 shell script 呢?

打個比方來說, 如果這是一個 script

read -p “key in your name: " yourname

echo -e “Your Name is: " $yourname

隨便貼到一個 shell.sh, 然後執行, 保證很順利.

不過呢, 把這兩行貼到 makefile 之後就變樣了.

首先, 第二行不認識第一行的 yourname 了….

Why? 要 export 嗎?

不是!

因為 makefile 裡面的指令, 每一行是單獨在一個 sh 裡面執行的, 所以第二行當然不認識第一行的 yourname 囉!

解決之道是, 加上一個 ‘\’, 表示這兩行希望用同一個 shell.

read -p “key in your name: " yourname    \

echo -e “Your Name is: " $yourname

 

然而, 肯定還是失敗啦! 因為, 因為第一行裡面的 yourname 是經過求值的, 所以第二行要用 $$yourname 來取值. 這樣就會對了!

read -p “key in your name: " yourname    \

echo -e “Your Name is: " $$yourname

對了, 還要分號. 因為分號可以讓這行指令告一段落.

 

read -p “key in your name: " yourname ;   \ 

echo -e “Your Name is: " $$yourname;

如果有 do 迴圈, 分號的位置如下:

for d in logic ui; \

do \

  echo $$d/*.java; \

done > $@

這個簡單的撇步不懂的話, makefile 就會寫不好. 詳情請參閱 O’Relly 出版社的 “GNU Make 專案開發工具" 第三版的 page 100, “接續太長的命令".

說真的, 真本書超讚. 不過我沒有心情去一頁一頁地看它, 所以暫時不會有它的讀書心得跟大家報告. 或許想到哪裡, 寫到哪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