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5 章特別著重於公用事業的折舊; 當然, 免不了又要舉例有多少公司都沒做到好好折舊這件事! 但公用事業為什麼特別值得一題呢? 主要是這個行業 (電力、燃氣、照明…等等) 需要一直更新設備, 折舊下來的金額也都會拿去買新的設備, 所以方便於從除舊、佈新兩個角度來思考.
本書也將折舊的方法分為兩大類裡面的七小類. A 類著眼於除舊, B 類著眼於佈新.
A. 常規折舊法
- 直線法: 即每年減記相等的折舊費用, 直到剩下殘值.
- 償債基金法: 未折舊完的費用, 理論上應該產生利息. 因此前幾年扣減金額較少, 隱含現在的錢比未來的錢 “大", 後面要依一定的利率增大折舊數字.
- 整體法: 並不針對特定的財產折舊, 而是對整個資產做一定比例的折舊.
B. 資產清理專項儲備方法
這類方式不在於考慮資產的損耗、毀壞或是廢棄. 而是考慮重置. 若公司需要買更多的資產, 提列的費用就會變多. 反之, 雖然先前買了很多設備, 未來有一段時間不會再買了, 就不必提列未來的重置費用.
- 依毛利率的某個百分比提列.
- 依產出產的數量提列固定比率.
- 為維修以及折舊整體提列毛利率的百分比. 和 B-1不同的地方在於, 損壞愈多提列愈多.
- 酌情扣減. 這就是以公司經營階層的自由心證來提列.
有個有趣的地方在於, 公司會採取兩套不同的會計策略. 在計算所得稅的時候, 幾乎每家公司都是採用直線法, 讓公司少繳一點稅. 但是到了計算盈餘的時候, 卻會從採用另外一套策略, 讓公司顯得賺錢. P.551 說到: “對於這種差異的存在, 投資者普遍不知情."
作者觀察了數十家公用事業類公司的折舊提列帳戶 (p. 552~p. 557), 並得出折舊數字和毛利率、所得稅率有大概的關係. 例如: 1938 年, 底特律愛迪生公司提列毛利率的 13.5% 當作折舊, 而所得稅是毛利率的 18.2%. 北美公司的數字分別是 12.8% 和 14.8%. 所以, 本書推出一個比較嚴格的標準, 一家公用事業公司繳多少所得稅, 就大致每年就應該折舊多少錢!
當然, 這樣的觀察在財報更加公開透明之後已經不適用了. 但我們仍然可以用同業的折舊比列互相比較, 畢竟同業的稅率總是比較接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