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32 和 33 章, 分別討論存貨和關聯子公司的問題.
所謂的存貨包括原料、半成品、與成品. 在本書的 32 章, 基本上只討論原料的部分. 我想這是因為當時的工業公司產品比較單純的關係. 例如美國橡膠公司和固特異輪胎公司的原料都是橡膠而已. 1925~1927 年橡膠跌價的影響, 兩家的財報處理方式卻完全不同.
美國橡膠公司在 1927 年集中打消盈餘, EPS 1.26. 但 1925 和 1926 年都是大賺, 分別為 14.92 和 10.54. 反觀固特異公司, 三年的 EPS 是 9.45, 3.79, 9.02, 表現比前者穩定許多. 如果我們在 1926 年就判斷美國橡膠是好公司, 固特異是爛公司, 到 1927 年一定會覺得傻眼 (我們新聞台最愛用的名詞之一, 其他包括 “無法接受", “頭低得不能再低"…等等).
那麼, 如果公司受到上游物料跌 (漲) 價的影響後, 應該立刻調整存貨價值嗎? 還是用掉多少原料調整多少? 要反映在業內收入? 還是反映在業外損失? P. 496~497 就在討論這個問題. 書上的結論不見得與近代的法規相符, 但可以參考下面幾個做法:
- 在年度終了的時候, 將存貨以 “成本與市價孰低" 的原則入帳.
- 以後進先出 (LIFO) 的方式記帳, 進貨買多少錢, 存貨就值多少錢.
- 正常庫存量法: 以極低的價錢入帳, 因此未來絕不會跌價.
至於要記錄在業內還是業外? 作者傾向列在業外, 而且無論盈虧都要有一致性. 不能存貨漲價算業內收入, 存貨跌價算業外損失. 這個道理雖然簡單, 但 1930 年代不這樣做的公司非常多, 所以書上的例子才會舉不完.
此外, 閒置的資產 – 例如空著的廠房若完全沒用到, 只會不斷折舊並侵蝕營利. 若將他們賣掉, 豈不是現金和財報兩頭賺?! 1928 年的 New York Transit Company 就是這樣做. 它們的閒置管道線每年都折舊, 導致公司帳面上虧損, 發不出股息. 結果公司把這些管道線賣掉後, 每股可配 72 美元股息, 相當於 1926 和 1927 年平均股價的兩倍.
遞延費用 (例如法律費用, 搬遷費用, 開發費用…等等) 要算在哪一年也是一個課題. 若這個數目不大, 可以不用太認真. 但是影響巨大時, 分析師必須判斷公司的記帳方式會不會造成收益的高估或低估, 例如把以後要支付的費用一次打消 (假設是員工認股權), 該年的收益可能是低估. 但往後幾年的收益實際上是高估, 股價也會因此假象而上漲.
33 章主要講如何用誤導財報, 以及用子公司來做帳.
1929~1930 年期間, Park and Tilford 公司實際上是虧損的, 淨值也在下降. 但他們在資產負債表編造出愈來愈高的商譽來平衡資產的減少. 那麼商譽為何會愈來愈高呢? 他們解釋是因為幫子公司做了許多廣告, 所以子公司愈來愈有價值了…
扯的例子還很多, 像是聯合雪茄公司連鎖店所租的店面上漲了, 這租金的增加應該會侵蝕獲利. 但該公司把租來的資產上漲直接列入 “利潤". 所以房租愈漲, 公司財報愈好看. 作者認為 “假設擁有租賃物的人能從租賃物上獲取資產增值, 這類增值是高度無形的, 那麼將無形資產以高於實際成本的價值標示在資產負債表上的這種做法就違反了會計準則."
P. 508 說到, 就算讓聯合雪茄公司把 (租來的) 房價上漲當作無形資產, 頂多列在資本公積的貸方. 並且公司應該每年以盈利去沖銷這些價值, 直到租約到期要折價完畢. 因為租約一到, 什麼黃金店面價值也歸零了.
許多家煙草公司們共同擁有聯合雪茄公司和那些店面的股權, 因此上述的房租會繳給其中一家美國煙草公司. 在它 1926 年的財報中, 列有房租收入 2.5 M USD, 聯合雪茄現金股息 2.95 M USD, 股票股息 5.34 M USD. 不過聯合雪茄公司股息, 以面值來算只有 1.84 M USD. 換言之, 美國煙草公司是以 “市價" 來計算收入. 高估了聯合雪茄的股價之後, 美國煙草的股價也會被高估, 形成連環虛增.
為了破解這些亂象, 作者提出用公司繳稅的數據來推估真正的獲利, 而不是看財報上的獲利, 更呼籲上市公司的財報非常有必要由註冊會計師進行獨立審計 (p. 505). 可見 100 年前美國股市還相當不健全.
講完聯合雪茄, 接下來 33 章講子公司合併報表的作假. 最近某家也是聯字輩的 IC 設計公司就是被懷疑用關聯子公司作帳. 所以這個章節算是應景. 在過去, 對於 “少數股東權益" 的子公司的財報不用稽核, 所以持股不過半的子公司反而很容易拿來作帳.
持股比例是否很高並不重要, 重要的是金額的大小. 例如當時杜邦公司持有福特汽車 23% 的股份, 福特賺不賺錢? 對杜邦公司很重要. 它在 1929 年的 EPS 靠福特就能從 6.99 元變成 9.06 元. 到了 1931 年, 杜邦 EPS 只有 0.46 元, 主要是福特害它虧了 1.35 元, 差點轉盈為虧.
作帳的例子可以舉 1925 年的 “西太平鐵路有限公司". 當年度該公司的股息都是靠子公司 “西太平洋鐵路公司" 配給母公司的股息. 這樣看起來好像沒什麼不對? 不過子公司當年只賺了 2.45 M USD, 卻能配給母公司 4.45 MUSD 的股息, 是不是有點怪? 原來是母公司 “捐獻" 子公司 1.5 M USD, 再加上子公司貼老本才湊出這麼多股息可發. 表示實際上這公司已經不太行了.
那麼子公司虧損的話呢? 如果這是暫時的現象, 可以視為業外損失. 但有時子公司的損失也是作帳來的. 1934~1937 年純度麵包公司只有一年虧錢, 其他三年賺錢. 看財報得知, 虧損主要是子公司 (庫什曼之子) 所導致. 那麼把這家子公司賣掉或是結束掉, 公司是否就轉好了? 事實上, 這家子公司每年要提交大量的服務費給母公司, 這才是它虧錢的原因. 這家子公司其實是隱藏虧損用的.
另一個例子是利哈伊公司擁有礦山和鐵路. 其中礦山是虧損的, 而鐵路出租是賺錢的. 如果把礦山賣了, 鐵路就租不出去, 公司虧損會更大. 因此留著虧損的礦山還是有用. 這表示子公司就算不拿來作帳, 也沒辦法用帳面上的數字來衡量其價值.
最後一個例子. 巴恩斯代爾有煤油和生產兩個部門. 其中煤油虧錢但生產部門賺錢. 1938 年, 母公司把煤油部門獨立成一家公司, 因此財報變得漂亮. 但 1939 年證交所要求它更改財報. 主要是部門 spin off 造成公司淨值的下降. 所以切割虧錢部門的利益實際少掉 1/3 以上.
單純的子公司就有許多陷阱在裡面. 關聯子公司 (互為上下游關係等等) 的狀況更為複雜. 如果一家公司沒有關聯子公司, 財報的透明度無疑是比較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