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學第三原理 – 成事定理

成事定理的重點在於分析如何才能把事情做成. 把事情做好的條件有六個:

1. 能力素質.

2. 意志意願.

3. 熱情耐心

4. 資源支持.

5. 必須有評價標準.

6. 正確的程序方法.

這六條可以說是顯而易見, 那麼它的推理是什麼呢?

第一推理: 管理者的職責在於為下屬提供能夠做好工作的條件.

第二推理: 管理者對於下屬的失誤要承擔絕大多數的責任.

推論也有三個, 都在說明達不到管理目的的狀態.

第一推論: 粗放的管理方式.

簡言之, 只給指令而不協調不溝通不量化, 只給任務而不了解下屬的能力和情緒, 不提供足夠的資源, 此謂之粗放的管理.

第二推論: 零碎的管理體系.

包括沒有自己 (企業) 的價值觀, 沒有完整的管理理念, 管理方法沒有互相配套.

第三推論: 單向的溝通

包括沒有聽取屬下的意見, 主觀地判斷屬下的是非, 不考慮屬下的困難, 朝令夕改, 規矩繁複,

如果要把事情辦成, 就要找到夠聰明, 又符合企業價值觀的人. 給予足夠的資源, 再加上適度的激勵. 那麼此人應該在合理的工作條件之下, 做出優良的成績, 並形成正向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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