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讀 «極簡歐洲史» (下)

政治這個單字 (politics) 來自希臘文的城邦 (polis), 而後者我看起來像是警察…哈! 總之, 希臘實行直接的民主, 而民主的基礎又在於階級與軍隊. 因為城邦之間不免發生戰爭, 所以希臘人必須兼職當軍人 (斯巴達是個例外). 元老會議決定開戰之後, 軍人只有高喊同意, 齊唱軍歌的份.但久而久之, 民眾/軍人有了自己的思想, 他們想要優先保護自己的部落, 因此部落變成了選區, 每個選區分開投票, 成為今日選區制的源頭.

羅馬人的政治最初是君主制, 但是中間出了個被推翻的暴君, 所以變成了共和制. 在共和制之下, 羅馬人選出兩位執政官, 他們的任期只有短暫的一年, 而且兩人還要有共識, 他們的決策才算數. 執政官的權利似乎來自於公民大會. 這些 “公民" 在戰時都是軍人, 所以他們的權利大小就和他們的口袋深度或戰鬥力息息相關.

有錢的軍人可以自備坐騎, 沒錢的人就當步兵, 步兵中有錢的可以全部武裝, 但窮光蛋就只好使彈弓了. 在這些不同等級的軍人, 每個團體都有一定的選票, 總票數為 193 票 (或許是選舉人票的濫觴). 其中 98 票屬於騎兵和一等步兵, 而三、四、五等步兵的人數雖然較多, 但是在選舉人票上居於少數. 因此有錢人幾乎可以決定執政官.沒錢的平民幾經抗爭, 除了爭取到護民官的設置, 實際權力也增大不少.

不同於我們的歷史課本所告訴我們的, 堯舜禹湯的禪讓政治並非中國所獨有. 羅馬的皇帝自從奧古斯以後, 也是由前任皇帝所遴選, 再經過元老院同意通過.在兩百年間 (BC27 起算), 皇帝的繼承人都有一定的表現, 沒發生過甚麼重大失誤.

不過第三世紀的日耳曼人的入侵, 使得羅馬帝國變得民生凋敝. 皇帝戴克里先為了遏止通膨, 甚至下令哄抬物價者死刑, 禁止商人轉業, 也禁止商人的兒子轉業! 使出這一連串的非經濟手段, 其實已經是狗急跳牆了. AD 313 年, 君士坦丁大帝面臨更嚴苛的考驗, 他對羅馬的神明已經失去信心, 因此轉向基督教的懷抱. 在君士坦丁大帝之後的皇帝據說更加地離譜, 他們開始模仿波斯皇帝 (就像 300 壯士的 Xerxes 那樣) 把自己當作神, 但是他們再也不走出皇宮了.

西羅馬帝國完蛋之後,日耳曼人的社會實施封建制度. 於是領主握有實權, 而國王擁有正統的名分. 此後國王都把王位傳給子女, 並透過封賞領主來確立自己的地位. 不過國家大事已經不是國王說了算, 神職人員, 貴族和平民三種不同地位的人必須都到國會去開會.

地位 (estate) 和階級 (class) 不代表同樣的同西. 金銀滿溢的平民, 富甲一方的貴族, 腰纏萬貫的主教才能夠去開會, 窮人當然就無法參與政事. 英國保留了這個傳統, 所以貴族和主教在上議院開會, 而平民代表在下議院開會. 中世紀的君主並不需要常常召開三級會議, 如果要開會, 幾乎都是為了加稅以便打仗. 隨著人口的增加, 都市的管轄權也下放到了市長和市議會, 這點和現在沒有太大的差異.  

到了十五世紀, 君主們想到一個不必經過議會就可以建立軍隊的方法 – 那就是賣官. 國王把鹽稅、酒稅都外包之後, 就可以買進大砲來對付不聽話的貴族. 然而, 國會這一方自然不甘心讓國王的勢力坐大, 於是國王和國會也發生了角力. 在英國發生的 “光榮革命" 就是國會決定王位繼承權的例子. 

說到繼承權, 日耳曼人原本是繼承制與選舉制的混合. 基本上能夠被選上的國王, 本身就是貴族. 法國由於有很長的一段時間, 爸爸都生出好兒子, 因此慢慢就變成了繼承制. 但德國的國王可能比較不會生, 所以後來全靠選舉來決定. 想當國王, 除了要巴結這些 “選舉人" 之外, 還得要搞好和教會的關係. 因為有時候, 1/3~1/2 的國土其實是由教會所掌管的.

英國、法國、西班牙都崛起成為強國之際, 中歐國家則陷於上面所提到的那種混亂. 雖然國王管不動他的國家, 文藝復興和宗教改革倒是都得到了成長所需要的空間.

再說到語言這個有趣的議題, 羅馬帝國的境內, 西邊說拉丁語, 而東邊說希臘語. 時至今日, 羅馬人所用的拉丁文, 隨著羅馬帝國的分裂, 幾乎已經沒有人在使用了.所謂的羅曼語系、羅馬語系、拉丁語系, 都是指源自羅馬人的語言. 其中以法文、義大利文和西班牙文較具代表性.

那麼, 為何原來的拉丁文會變得亂七八糟呢? 作者說, 拉丁文以字尾變化來決定一個字在一句話裡的意思, 所以原本不需要介係詞 (in or of). 英文的西元是 in the year of the lord, 但拉丁文就是 anno domini, 就算倒過來變成 domini annon 也不會改變它的意思.

但久而久之, 不喜歡背那麼多字尾變化的人, 就採用假借法來代替正規的文法. 拉丁文用來強調的 “那個" ille 或 illa 就變成了法文的 le 或 la, 義大利文的 il 或 la, 西班牙文的 el 或 la. 作者提了一個問題, 那日耳曼人呢? 他們的影響力到哪裡去了? 答案是: 他們主要在北方 (如: 多瑙河以北) 發揮作用. 而斯拉夫語系的民族則是固守傳統, 他們沒有受到日耳曼民族或是拉丁文的影響.

整體而言, 作者認為這些語言的差異有一定的限度, 因為他們可能都來自印歐語系. 原先的語言學家認為, 人類所說的話應該源自亞當和夏娃的希伯來語, 不過那只是附會聖經而已. [note] 匈牙利和芬蘭的語系並不是印歐語系, 因為他們的祖先來自亞洲.

最後 review 一下英國人說法文這件事. 原本英國就經歷過多個王朝的統治, 日耳曼語系在英國比較占上風. AD 1066 年, 威廉公爵帶著夾雜拉丁文的羅曼語系法文進入了英國. 於是乎, 英文的單字幾乎都有兩套, “國王" 和 “國王的" 既可以是 king, kingly, 也是 royal, regal, sovereign. 作者說, 這就是為何英文單字比法文和德文多的原因, 畢竟英文是德文加法文的混合加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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