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書論書, 這本書超爛. 怎麼說呢? 一來全書並沒有完整地介紹 “塔木德" — 猶太人的法典, 二來本書雖然分為五個章節, 但是內容卻是一再重複.
隨手一翻, 就可以看到 p106 頁利用假日做無本生意鑽石商人也在 p285 頁, p216 頁的三個王子救公主小故事又出現在 p294 頁, page 217 頁的猶太人對日本套匯的小故事又出現在 p266 頁. 有時候一個故事會講 3 次, 例如描述中國的猶太人哈同、或是羅氏家族放空英鎊的故事. 我想我們的教科書如果可以這樣編輯, 學生應該都不用複習功課了, 因為在你忘掉之前, 它又會出現一遍.
市面上有很多類似的書, 主要都是用 《塔木德》來延伸出做人、做事、賺錢、幸福等等的論述. 然而塔木德是甚麼呢? 簡單地說, 它的前身是西元前三千三百年左右開始流傳的《摩西五經》, 現在所謂的《塔木德》則是西元二世紀到五世紀陸續由猶太人的拉比所整理出來的. 所謂的拉比就是猶太人的牧師, 我知道, 拉比也是 556 的妹妹的名字, 沒錯 Keroro 裡面熱血的那個 556.
大約有 250 萬字, 主體本來是《舊約》裡的箴言, 因為《舊約》聖經即是上帝和猶太人之間的約定. 後來塔木德又融合了《密西拿》、《革馬拉》、《米德拉西》. 所謂的《密西拿》是指生活規範, 《革馬拉》、《米德拉西》是它的補完計畫, 而由 《塔木德》集其大成.
《米德拉西》占了 1/3 的篇幅, 主要是訓誡和說教. 在本書中, 有提到幾個例子, 大家可以參考一下甚麼是說教:
嚴格禁止欺騙性的宣傳、推銷.
不得把奴隸裝扮得看起來很年輕.
不得將家畜染色欺騙顧客.
貨主有義務如實介紹所售商品的品質.
顧客有權退貨
買賣價格自由協商.
議定價格超過平常價格的 10% 以上, 賣方就算欺騙買主, 交易無效.
在猶太教的 613 條法律之中, 塔木德提到有 7 條是適用於非猶太教徒的:
1. 不吃剛殺死的動物的生肉 (那要吃死了一段時間的嗎?)
2. 不可大聲斥責別人
3. 不可偷竊
4. 要守法
5. 不准殺人 (排名好低~~~)
6. 不可近親通姦
7. 不可有亂倫關係
而塔木德一書除了這些規範之外, 裡面也充滿神話故事、詩歌、與寓言. 這也就是談論《塔木德》的書, 往往都有一大堆小故事可以引用的原因. 因為猶太人在《塔木德》成書的這段時間已經亡國, 因此書中也有一些歷史記載. 話說猶太人建國的經驗有兩次, 一次是摩西率領希伯來人離開埃及, 逃出法老王的統治, 在西元前 1320 年占領迦南, 並於西元前 1028 年建國. 後來這個國家被巴比倫的亞述王所滅. 第二次建國是西元前 142 年 (?), 猶太人在希臘賽流卡斯王朝下獨立為馬卡比王國, 但是在西元前 64 年被羅馬帝國所滅.
話說回來, 這本書倒底講了哪些和賺錢有關的東西呢?
我覺得是沒有!
因為《塔木德》就像是猶太人的民法, 對沒有國家的人, 他們要遵守著所在國家的法令. 這本書無論講了甚麼, 都不能違背某個國家的法律. 因此本書所提到的各種道德論述, 其實也都是自相矛盾的.
比方說, 猶太人應該要誠實, 但是猶太人也是最會鑽法律漏洞的民族. 猶太人要守法, 但是又不要相信任何人. 猶太人要重視學問勝過金錢, 但是猶太人最常經營高利貸業務, 並且認為沒有錢是不能賺的. 書中提到幾個成功的猶太人, 石油大亨洛克菲勒、國際投機客索羅斯、第一個讓奧運賺錢的彼得尤伯羅斯 (Peter Ueberroth)、摩根大通的創始人 J.P. 摩根、政客季辛吉、20% 的諾貝爾獎得主…, 固然都是所謂的成功人士, 但是以誠實、智慧聞名的就…沒那麼出色了.
我想經典就只是經典, 就算是把中國的經史子集都搬出來, 也不能說明中國人是甚麼樣? 台灣人是甚麼樣? 反倒是本書多所貶抑中國人與日本人, 說他們習慣言而無信, 這點我就不認同. 因為書中所舉的例子, 我覺得只是他們不懂得日本式的婉拒. 猶太人似乎是很守信用, 不過那是因為他們非常重視合約內容, 把條文訂得完全對自己有利, 因此當然就顯得守約了. 國父說過中國人不用合約, 卻比西方人還守信用, 我還比較相信他說的.
打個比方, 合約中都會訂定違約的時候, 以哪個法院的判決為依據. 書中提到的例子是: 猶太人先堅持很多的條件, 最後故意在法院判決一項讓步, 使判決法院訂在日本. 日本人當然很高興, 不過猶太人本來就打算要違約, 而他們的紙上公司在荷蘭. 猶太人就算被判敗訴, 也完全不影響他們的獲利. 這種例子在書中還真不少, 包括極力推崇在中國販賣鴉片起家的猶太人哈同. 我覺得這只會把猶太人的形象搞壞, 讓下一個希特勒找出殺光他們的理由而已.
所以, 別再顛倒是非了~~~